一、项目编号:LGCG202400026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社区托育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美恩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大道38号2栋F251-254
被投诉人1: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被投诉人2: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11月14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评分项“荣誉情况”“社区托育项目经验”“托育机构运营经验”“管理体系”评分内容设置不合理,涉嫌歧视及排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并未体现该项目经前期市场调研的数据,怀疑是采购方与相关供应商商榷后定下评分标准及规则。
投诉事项2:中标(成交)结果综合得分部分,深业托育公司与其余5家供应商商务评审评分差距较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投诉事项2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