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1007
二、项目名称:氢气产生器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普顿(北京)制氢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朱辛庄北农路2号主楼D座637室
被投诉人: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相关供应商:广东清能睿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祥达路1号D2栋之四(住所申报)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广东清能睿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公司”)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11项技术要求。
投诉事项2:清能公司由新加坡HYZEC ENERGY TECHNOLOGIES PTE LTD 控股80%,HYZEC ENERGY TECHNOLOGIES PTE LTD为Horizon Fuel Cell Technologies Pte Ltd的子公司,因此清能公司不属于中小企业。
投诉事项3:清能公司所投产品品牌为“HET”,该品牌商标所有权人是新加坡HYZEC ENERGY TECHNOLOGIES PTE LTD,清能公司使用境外公司产品投标,不应享有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
投诉事项4:清能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清能公司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数据不准确,属于虚假响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诉事项5:清能公司提供的不是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投诉事项6:清能公司没有同类业绩,涉嫌提供虚假业绩。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1-6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