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24-DH2432F4211(BADL2024000294)
二、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协审服务(A标、B标、C标、D标、E标、F标、G标、H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军花园A1、A2栋3单元2101-2122
被投诉人: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太宁路2号百仕达大厦27B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采购公告,10月17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深圳市东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未盖公章,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合理。
2024年11月11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申请函》。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宝安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