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FTCG2024000185
二、项目名称: 福田区教育局华富幼儿园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亚格家具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9栋17层C
被投诉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27楼)
相关供应商: 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88-1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7月26日发布采购公告,后因增加采购内容于2024年8月9日重新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8月21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 2024 年 9 月11日受理该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投诉人认为南京万德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德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儿童乐园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予以扣分处理。
2.投诉人认为南京万德公司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相关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予以扣分处理。
3.投诉人认为南京万德公司投标产品返听音箱KT10、台唇音箱KT10、左右主扩音声功放DA6.4、辅助功放DA6.4、低音功放DA15.4、返听功放DA6.4、台唇功放DA6.4、数字音频矩阵处理器TP-428 PRO、天线放大器UA404I/UA590I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且南京万德公司的投标产品左右主扩音声功放、辅助功放、返听功放、台唇功放均采用DA6.4型号,实际为一个产品,价格却不一样,属于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4.投诉人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针对投诉事项2进行的评审答复意见不认可。
5.投诉人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田分公司针对投诉事项3进行的评审答复意见不认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