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GDL2024000081(0724-2411SZ65335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布草洗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顶晟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光晟工业园F8栋一楼103
被投诉人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心路53号
被投诉人2: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4年7月30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产品环保性情况”评分预设明显为特定投标单位设置。相关租赁物品认证,通过相关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仅有一家单位“深圳市一秋医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依据招标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实质响应不满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上述投诉事项。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