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CG2024000220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采购综合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6栋1301-1304、301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广东和康达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凤凰大道凤门园工业园9号A栋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对投诉人种植基地情况扣分予以纠正,投诉人在该项应该得满分。
投诉事项2: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承诺,不应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待遇。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