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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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4〕298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5-11 11:3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编号:SZDL2023001398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国际设计学院普通窗帘及电动窗帘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绍兴柯桥垣奥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金柯桥大道2998号绍兴轻纺贸易中心6幢5009室

  被投诉人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校区

  被投诉人2: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7月14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中标结果公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被评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报价第二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评定结果不合理。公示内容没有公示应该公示的数据,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投诉事项2:本项目非法采用评定分离自定法的评标定标方法。

  投诉事项3:本项目从招标公告开始到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本项目招投标过程受人为操作控制,涉及违法犯罪活动。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核查,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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