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MCG2024000009
二、项目名称:凤凰街道办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菜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上木古社区彩姿北路28号B栋1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大道旁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四、基本情况
“凤凰街道办机关食堂原材料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4000009,下称“本项目”)于2024年2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4年3月25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深圳市菜果果农产品有限公司针对项目招标文件设置提出质疑,因不服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2024年3月25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的书面申请。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裁决如下: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网收案邮箱:sfjfyk@szgm.gov.cn,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