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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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财书〔2024〕83号)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2-19 11: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编号:SZCG2023000104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牙科综合治疗台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雍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石南二路九号1号楼509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丹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华侨新村社区荣德时代广场B616

  相关供应商2:金泽医疗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科技园路中海怡瑞山居8栋121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2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3月13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3月28日、9月7日、11月10日3次发布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3:原评审委员会判定投诉人的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的复核意见,严重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投诉事项4:深圳市丹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中,部分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中的其他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和3,均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4,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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