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GCG2023000344
二、项目名称:龙岗区骨科医院超声骨动力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医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布澜路182号182设计园宝泰大厦1409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11月10日发布延期公告,11月23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3日受理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第“四、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第4条:超声最大振幅≤l20μm。我司应标:最大振幅250μm,振幅可随电功率档位调整而自动调节。我司应标技术参数可调范围比需求技术参数可调范围更大,却判定我司该项应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应得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办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吉祥路城市花园2期1栋商业楼龙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28684113),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