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SCG2023000350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成品输液分拣机+统排机+自动标签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睿鑫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布澜路21联创科技园29栋厂房503
被投诉人: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 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海川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兴社区航城大道敦发工业园 C栋506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9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9月26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深圳市海川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公司”)所投成品输液分拣机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3尺寸要求≤6.0m*1.4m*1.45m,最大支持≥96科室同时分拣”;2.海川公司所投成品输液分拣机不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11具有科室动态分布功能,可根据溶媒放置顺序自动动态分配科室工位,无需人工分配科室工位,分拣完成的科室工位自动空出给下个科室使用,48工位实现最大96科室分拣”;3.海川公司所投成品输液分拣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14为保证分的推力足够要求电动机械手材质为金属材质”;4.海川公司所投成品输液分拣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15为了方便观察分拣过程要求科室工位上方外壳镶嵌有≥10块玻璃,方便观察”;5.海川公司所投成品输液分拣机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2.16为了方便故障示警,要求设备配备有贯穿外壳的故障显示 LED 灯带,确保药师位于设备任何位置都能看到故障显示灯带示警,非单个故障显示灯”。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全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另,本机关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等所需时间共计7个工作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上述时间不计算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期限内。
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