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MCG2023000140
二、项目名称:光明区2023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社区桂花工业区5号中冠木业厂宿舍101
被投诉人1: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33号公共服务平台4楼
被投诉人2: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相关供应商1:深圳市正康达饮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1号嘉麟豪庭B503
相关供应商2:深圳市康达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方兴路9号1栋101
相关供应商3: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和平大道23号安信大厦C座(南)第四层
相关供应商4:深圳市正和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埔厦路62号G栋H101
相关供应商5:深圳市鲜时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福园一路36-9号
相关供应商6:绿源鲜品(深圳)农产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438号清湖工业城18栋101、19栋101
相关供应商7:深圳数一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京社区梅林路110号深圳市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主楼1层南区06号
相关供应商8: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荷树路8号荷树排工业区
四、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8日,“光明区2023年度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批量集采集配”项目(项目编号:GMCG2023000140,下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9月7日,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针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因不服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2023年11月10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事项一的书面申请;2023年11月2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撤回投诉事项二的书面申请。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终止本项目的行政裁决。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收案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新村7栋01层16-25号光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5-88212751),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