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教育和市场监管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和《深圳市加强和推进校园营养健康管理与食品安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中规范学生营养餐制作和配送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生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深圳市规范学生营养餐制作和配送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卫生健康委周宜,88113890;市教育局程锦廷,88125635;市市场监管局谢亚婷,83070192)
市卫生健康委
市 教 育 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26日
(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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