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骆文智
(2016年11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双安双创”)现场会精神,总结经验、交流做法,进一步把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刚才,省食药监局食品安全总监傅铁笔同志传达了全国“双安双创”成都现场会精神和小丹省长、少华常务副省长对“双安双创”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5个创建试点城市作了典型发言,充分展示了各自的创建做法和成效。大家讲得很好,我都赞成。下面,我谈三点意见:
一、大胆探索,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取得积极进展
2014年11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福建厦门召开的全国治理“餐桌污染”现场会上,正式启动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并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要求为“一个目标、两个原则、三个作用”,“一个目标”即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做到“三有一无”(有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措施,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两个原则”即群众说了算,不搞花架子;“三个作用”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的作用,示范带动引领的作用,社会协同共治的作用。同时明确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同)牵头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由农业部牵头负责。2015年1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山东威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现场会,今年10月在四川成都召开第三次全国现场会,大力推进“双安双创”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创建,国家在最初4个试点省份、15个城市的基础上,将示范城市创建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 31个省(区、市)的67个城市,覆盖了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我省的广州、深圳以及佛山市分别为国家的第二、第三批创建试点城市。
2015年8月,为做好我省与国家创建试点工作的有机衔接,我省在推动试点城市积极参与国家试点创建的同时,正式启动我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工作,选取了经济基础较好、产业基础较强、参与积极性较高的珠海、佛山、中山3市为首批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今年6月佛山市升格为国家创建试点城市),形成广州、深圳、佛山三个国家试点城市加上珠海、中山两个省级试点城市的“3+2”试点格局。经过一年多来的积极摸索、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我省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在2015年12月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定我省及天津、浙江等3个省(市)作经验介绍;在本次成都现场会上,我省广州、深圳、佛山市被选作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书面发言单位。总的来看,我省试点创建取得的积极进展主要有:
一是动员部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2015年8月13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动员会。同年8月28日,经省政府同意,省食安办印发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要求与责任分工。在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为省重点专项规划)、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16—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以及在省府办2015年、2016年印发的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均将“双安双创”工作作为地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必要举措之一,列为食品安全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各试点城市印发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实施方案,为创建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二是党政同责,强化创建组织领导。2015年12月17日,朱小丹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我省创建工作,原则同意成立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近日,省食安委主任、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和副主任、副省长邓海光分别批示同意成立领导机构,将由海光副省长任省“双安双创”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分管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的副秘书长和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的厅级领导任成员。在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分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各试点城市推动建立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机制,深圳、佛山两市成立了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广州、珠海、中山三市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确保创建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三是严格标准,突出示范引领作用。为了使创建标准既契合监管工作实际又体现新的食品安全治理理念,省食安办在研究提出相关制度框架和目标要求的前提下,委托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顺德、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委托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丰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各试点城市创新监管理念,改进监管方式,大胆探索符合实际、富有实效的监管模式和制度机制,创造了“互联网+”智慧监管、市民“点菜”食品抽检模式、基层监管标准化工程、“小作坊”品牌塑造、食安卫士志愿者服务等实践经验,为全省各地提供了有益借鉴。
四是聚焦民生,坚持群众满意原则。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不同于以往的传统创建工作,“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达到70%以上”是能否完成创建工作的“一票否决”指标。为了尽快摸清我省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点、知晓度,省局早在去年底就委托佛山科技学院开展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等方面的调查,目前对五个试点城市的满意度本底调查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通报调查结果,肯定试点城市在创建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各试点城市借力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年”、“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打造食品安全之城”建设,着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的社会环境。
五是社会共治,搭建创建交流平台。省食安办在省食品安全网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众网站设立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专栏,创办《广东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简报》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信息快报》(网络版),在微信平台设立《广东食安》公众号,为各地及时展示创建成效、交流创建工作做法和经验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各试点城市不断创新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形式,在编印创建工作简报、快报的基础上,还通过制作创建宣传片及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征集创建口号及宣传画、建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筹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中心、建立食品安全新媒体联盟等多种形式和方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二、深化认识,齐心协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食品安全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作出了部署。2015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国务院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考量,今年1月13日,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切实履职尽责,以更有效的监管,更严格的执法,更完善的制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作出更大贡献。总书记的讲话用了四个“最”字,总理的讲话用了三个“更”字,充分说明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今年2月,胡春华书记在广州会见毕井泉局长时指出,广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时刻绷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这根弦,进一步健全严格的监管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朱小丹省长多次在不同场合、年度政府报告强调,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近期还专门就“双安双创”作出批示,要求高标准推进市、县试点工作,在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监管机制、促进协同共治、完善支撑平台、提升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争当“双安双创”排头兵。徐少华常务副省长带队参加了成都现场会,并批示强调,“双安双创”是综合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健康中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内容。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显著加强。在监管体制上,我们整合职能、落实责任、划定省、市、县、乡镇四级监管网络,构筑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监管制度上,修订、出台《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规更加完善,为依法监管提供了保障。在保障能力上,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智慧食药监”监管平台,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在监管措施上,创新监管机制,应用电子溯源科技,强化风险管理,“违禁超限”等突出问题治理取得成效,查处了一大批违法案件,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加强,促进了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保持了总体稳定向好的态势,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安全期待相比还有差距。随着食品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新经营模式的涌现,食品安全领域的新矛盾、新问题也不断出现。我们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试点,鼓励基础较好的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与时俱进地完善制度、办法,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就是要通过示范带动、评议考核、授牌表彰等措施,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法规制度,创新监管举措,加大监管力度,破解监管难题,整体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丰富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的生动实践。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各试点城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了很多好做法,值得总结借鉴,就其共性的经验来说,以下几个方面十分突出。
一是以高位推动统筹创建。创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各试点城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由书记、市长亲自挂帅,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和资源。由于“一把手”重视,各试点城市的创建活动逐渐成为改进工作的平台、集中投入的平台、宣传展示的平台,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二是以“三个导向”谋划创建。各试点城市始终坚持创新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民心所向、发展所需、基层所盼入手,以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事情、实际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抓住主要矛盾、关键环节,不断深化特色举措,既坚持标准,做好“规定动作”,更突出特色,做好“自选动作”,使创建工作更精准地与食品安全监管对接,更好地促进食品安全整体工作。
三是以“四项措施”推进创建。一抓精细精准落实,制定明确的创建时间表、清晰的路线图和严格的责任单,确保创建进展有序。二抓工作指导督促,定期跟踪、适时督导、统筹掌握创建工作进展,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抓创建经费保障。在国家、省补助的基础上,各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市级创建专项经费,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四抓共创氛围营造,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创造强大的工作声势,引导群众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三)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的有效手段。广东是食品生产消费大省,餐饮企业营业收入位居全国第一。但是,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使人民群众吃得不放心。如果吃的问题得不到安全保障,就算经济发展再快,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也不会太高。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坚持“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原则,“群众满意”是能否取得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的“入场券”、“敲门砖”,是创建试点城市必须迈过的一道坎。
创建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让广大市民切身感受到创建所带来的变化、实惠和成果。据第三方机构调查结果显示,试点城市受访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媒体监督满意度达85%以上,85%的受访者对未来食品安全充满信心。实践表明,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就是响应民众诉求, 加强食品安全保障,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示范创建已成为破解监管难题的“试验田”,成为提高监管水平的“推进器”,成为保障食品安全的“排头兵”。
三、鼓足干劲,争当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排头兵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以及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能力的综合体现。广东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多年来经济总量稳居全国第一,社会经济各领域取得长足发展。同时,广东食品安全工作又在全国居于前列,2015年全国考核排名第五。在创建试点方面,通过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五市的探索实践,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以说,我省具备了良好的创建基础和条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全国“双安双创”成都现场会精神和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引,增强信心,鼓足干劲,全力争当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排头兵。
(一)强化属地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水平,这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2016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将创建工作上升到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企业诚信自律、消费者主动参与、全社会共同维护的高度。各地要发挥“双安双创”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作用,统筹各领域资源,运用改革的思维、市场的办法、法治的理念、务实的举措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强化治理整顿。这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性措施。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目标之一是最大限度地“管”出安全,净化食品市场。各地的创建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出重拳、下猛药,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要着力治理源头污染,下大力气治理土壤、水体、环境污染,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要严格监管,着力整治各类食品安全“潜规则”。要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在严惩重处上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三)强化创建投入。食品安全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生工程就是要舍得花钱、舍得投入。食品安全工作如果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是绝对做不好的。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而言,食品安全监管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及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督抽验责任的“两责” 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是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力军,但由于组建起步比较晚,“四有两责”还未落实到位,基础仍十分薄弱。因此,各地要不断加大创建投入,切实保障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财、物的基本所需。
(四)强化能力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提高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是当务之急。各地要抓紧健全监管机构,配强监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要加强现场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行现场检查标准化,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规范生产经营过程,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健全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
(五)强化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安全食品也要依靠人民群众共同维护。各地要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更好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力量,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使违法行为时刻处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优势,弘扬尚德守法正能量,曝光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和政府间的纽带桥梁作用,倡导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守住道德底线。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参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县级创建。示范创建是一项探索性、创造性很强的工作。为加快构建党委政府有力“能为”、监督管理有方“善为”、社会治理有效“有为”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省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将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列为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重点项目,提出“十三五”末创建20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目标任务。2017年,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将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省食安办近期已组织各地推荐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名单。各地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极其重要的抓手和平台,鼓励、指导县(市、区)积极参与、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在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理念、制度和方式上都有所建树。
(七)强化总结推广。按照国家创建工作安排,国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城市将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创建并自愿申请考评。也就是说,我省的国家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广州、深圳市应于2017年通过国家创建验收,国家第三批创建试点城市佛山市应于2018年通过国家创建验收。按照省创建方案要求,珠海、中山市应于2018年通过省创建验收。希望试点城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固化、转化创建新路子、新举措,力争早日通过考核验收,赢得殊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特色、创新、智慧、亮点进行总结,形成可供借鉴的经验。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点上的经验向面上辐射,持续放大创建示范效应,不断扩大创建范围。
同志们,食品安全问题事关大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以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 以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四个最严”要求,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