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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20 17:23

  深市质通告〔201829

各有关单位、个人: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5月实施,根据《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委)组织起草了《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9月10前予以反馈,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83070951,电子邮箱:szsfco@szmq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820

附件:
  • 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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