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9月深圳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以来,深圳市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至2020年,已完成食品安全战略一期十三大工程共60个项目,实现深圳食品安全从养殖到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链条监管,有力保障了市民饮食健康安全。2020年,深圳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80.9分,比2016年创建初期69.69分提高了11.21分,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8.3%。深圳市也连续5年在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达到A级。
2018年5月,深圳印发《深圳市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2018-2020年)》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区、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亲临一线指挥,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合力。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实行“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的工程化管理方式,层层压实责任,分期、分步、逐项推进创建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以实际成效惠及于民。
在监管体制机制上,2019年,深圳市重新组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除已有的工商、质监、食药监、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等职能外,整合了农业、畜牧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职能,突出抓好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依靠市场的力量、科技的力量提高监管成效,努力构建长效治本机制,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一道门、全覆盖、可追溯”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事后治理向事前防范转变,使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围绕创建工作,深圳市立足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着力做好“六个突出”,让市民吃得放心。一是突出党政同责,制度体系建设有了新标向;二是突出全程治理,防控食品风险有了新保障;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治理难点问题取得新战果;四是突出行刑衔接,严惩违法行为有了新机制;五是突出能力建设,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有了新提升;六是突出全民参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有了新进展。
系列措施得到有效落地并发挥实效。基础工作中,法规制度得到持续完善,风险监测机制成功构建,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强化,基础短板全面补充,食品抽检能力得到全面提高,社会共治格局持续深化。其中,“餐饮违法记分”入选2019年“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大会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食品经营‘放管服’”典型案例,完成市级“菜篮子”基地认定158个;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达到9.7批次/千人,引领全国。能力建设中,财政投入充足,建成“1+11+78+N”智能指挥体系和指挥中心,上线“全视通”系统,监管服务效能显著提高;全市76个街道“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建成投入使用,在全国率先实现街道级食品安全快检、便民服务和科普教育全覆盖;应急管理和技术支撑能力持续增强,风险交流机制逐渐完善;“慕课”模式有效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化建设上,建立重点监督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备案制度,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压紧压实;“国际食品谷”有效推动产业发展;建立食品行业监管对象信用大数据库,归集73个部门、8亿多条公共信用信息;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深圳4400余家商超全覆盖,全市2605家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100%使用。
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中,深圳市积累了系列特色经验。对标国际先进标准与技术法规,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推出高质量城市品牌“圳品”;食品药品志愿服务队伍已有1.3万余名实名注册志愿者,树立城市志愿服务品牌;全国率先完成“一街一车一室一中心一基地”快检体系构建;率先在全国启动青少年校园“食育”工程,打造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品牌;推出国内首个标准化移动厨房,树立建设领域食品安全保障示范;在全国率先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