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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动态(2017年第77期)

信息来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11-15 18:42

  【深圳信息】

  1、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忠副局长带队到南山区调研“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民生微实事活动

  2、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再次突击农贸市场,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猪肉100公斤

  3、深圳大鹏新区召开“五一”暨旅游旺季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部署会

  4、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一期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管理培训班

  5、深圳市罗湖区城管局以实际行动推动辖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6、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食品安全同关注,健康生活共分享”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7、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开展打击非法宰杀售卖活禽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全国信息】

  8、滨州“果盘子”工程推进食品安全“双城同创”

  【食安辟谣】

  9、流言揭秘:低钠盐是“送命盐”吗?

  10、农业部专家释疑:使用植物激素的草莓到底能不能吃?

  【深圳信息】

  1、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李忠副局长带队到南山区调研“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民生微实事活动

  文章概述:2017年4月21日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李忠副局长带队到南山区调研“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民生微实事项目”,南山区副区长兼区食药安委主任谢炳文、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下文简称“南山局”)陈欣奋局长、李顺泰副局长以及南山区民政局周庆芝局长参加调研座谈。

  今年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力量联动,打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决定联合推进实施“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项目,由南山区、罗湖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市食药监管局李忠副局长介绍了关于联合推进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民生微实事项目活动的背景、目标和实施区域、内容,并就如何推动“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在南山区落地生根以及创建过程中南山区的现实情况等问题做了回应和部署。

  陈欣奋局长表示,南山局将进一步依托区食药安办和区创建办平台,综合协调和统筹各方资源,与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各街道社区工作站等成员单位紧密合作,让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推动形成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社会环境。区民政局周庆芝局长高度赞同该项工作,表示将全力支持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微实事活动。

  谢炳文副区长最后指出,南山区人民政府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创建工作,强化人员、装备、经费等资源要素配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南山区食品药品行业现状和特点,要站在群众角度、以更接地气的形式和内容做好宣传,紧扣创建主题和民生热点,通过将民生微实事项目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提升南山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作者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

  2、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再次突击农贸市场,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猪肉100公斤

  文章概述:为助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光明所(以下简称“光明所”)组织夜查生猪肉品专项检查行动,光明所持续作战,于2017年4月21日凌晨3点半再次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突袭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共15人,对2个农贸市场45个猪肉档口销售的猪肉进行了逐一检查,认真检查猪肉酮体上是否盖有检讫印章,仔细核查随附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个档位销售的两边猪肉(约100公斤)酮体上未盖有检讫印章,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检验检疫票据。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猪肉进行了扣押,并对该档位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光明所将进一步加强辖区市场生鲜肉类经营监管工作,适时开展突击检查,同时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管理责任,常抓不懈,严防反弹,保障辖区市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作者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

  3、深圳大鹏新区召开“五一”暨旅游旺季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部署会

  文章概述:五一”旅游旺季即将来临,受天气持续晴好、大梅沙实行提前预约免费入园新政策影响,今年“五一”新区游客预计将达38.84万,同比增长20%。4月20日上午,大鹏新区组织召开了“五一”暨旅游旺季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部署会,新区管委会李勇主任出席并主持了会议。

  李勇主任就做好旅游旺季食品安全保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检查,以杨梅坑、东西涌、较场尾等人流集中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要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降低旅游服务质量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作者单位:大鹏新区创建办)

  4、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一期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管理培训班

  文章概述:为做好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管理工作,更好地实施动物产品的可追溯管理,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4月13日,深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一期全市动物及动物产品追溯管理培训班。全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和规模养殖场技术人员共30人参加。

  培训班邀请广东省动物卫生监督总所黄英和罗晶璐授课。两位同志对“全国动物疫病防控与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云平台——动物标识与动物产品追溯系统”进行讲解,包括云平台单点登录、耳标及耳标识读器的签收发放等日常管理内容。通过实际操作、互动交流、现场答疑等方式,对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排查。

  此次培训对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学员对耳标及耳标识读器的管理有了深入了解,对推进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充满信心。(作者单位:市经信委)

  5、深圳市罗湖区城管局以实际行动推动辖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文章概述:2017年以来,罗湖区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有关精神,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实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以实际行动推动辖区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该局组织各街道执法队每天对辖区各公园、林地、城中村、商业街区、农贸市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加大对私屠滥宰及各类流动食品摊档、夜间烧烤、活禽乱摆卖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严厉整治违法食品摊档

  罗湖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执法工作中,严格依法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摆卖食品行为。2017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6400多人次,清理食品类乱摆卖6060余宗、烧烤档500余宗,有效净化了辖区食品安全环境。

  持续开展活禽整治行动

  2017年以来,根据《区食药安办关于严查活禽非法交易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市、区有关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该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活禽乱摆卖及非法饲养、屠宰家禽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

  各街道执法队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肉菜市场、城中村、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和居民区等场所的日常巡查,对非法摆卖、圈养及屠宰活禽现象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825人次,查处非法饲养活禽行为56宗,查处违法屠宰、交易活禽行为83宗,累计查获活、死禽1215只。

  积极开展校园周边乱摆卖整治

  2月13日开学至今,该局继续加强校园周边乱摆卖整治工作,要求各街道执法队每天组织人员到学校周边进行巡查,并在学校上、放学重点时间段派人到校园周边定岗守点,对违法乱摆卖现象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格落实校园周边严管区域内乱摆卖零容忍,切实保障各学校周边的良好市容秩序和食品安全环境。

  下一步,罗湖区城管局将严格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作者单位:罗湖区城管局)

  6、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举办“食品安全同关注,健康生活共分享”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文章概述:按照创建工作部署,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要求,切实依法履行坪山区卫生系统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坪山区疾控中心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

  为贯彻落实深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创建工作进展,结合《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部署,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3月30日上午在坪山区泰华广场举办主题为“食品安全同关注,健康生活共分享”的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为突显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扩大“深圳创食安”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与受众范围,提高群众对“深圳创食安”系列措施与活动的了解,会场上搭建了“深圳创食安”微信公众号号二维码展板供群众扫码关注并准备了多种礼品派发给成功关注公众号的群众。同时还准备了多种食品安全知识与新《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折页和购物袋派发给过往群众,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将丰富的食品安全知识带往家庭,达到最大的宣传效应。本次活动还邀请到了食品卫生方面的专家为群众答疑解惑,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的关注。

  本次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10人,吸引约300名群众前来了解咨询,派发礼品共计100份,宣传折页1000余份。(作者单位: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开展打击非法宰杀售卖活禽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文章概述:按照市区有关工作部署,为强化对活禽违规经营的严查整治态势,巩固“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基础,4月13日,龙岗区园山街道食物环境监管中心组织协调执法队、市监所、应急分队、安良社区、派出所等单位在辖区开展打击非法售卖宰杀活禽专项整治。街道副主任朱永钢同志任行动总指挥,食环中心负责人陈玉生同志、执法队临时负责人贺检来同志和市监所所长王建军同志任行动副总指挥。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安良市场及周边活禽销售隐患敏感区域,查获了活禽鸡10只,鸽2只,鸭2只,已全部统一销毁处理。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一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车辆2部。街道食环中心将继续加大保护辖区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对辖区违法活禽交易做到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为规范辖区生鲜交易环境持续努力奋斗。(作者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岗局)

  【全国信息】

  8、滨州“果盘子”工程推进食品安全“双城同创”

  文章概述:创建食安城市,山东各市因地制宜。滨州市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双城同创”工作以来,围绕果品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努力推进果品供给侧改革,大力实施“果盘子”工程,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措施,加大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调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升监管工作水平。印发《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国家、省、市级农残抽检1060批次,检测全部合格。制定《全市“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食用林产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规模化果品生产基地、“三品一标”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进行重点检查,共实地巡查果园10.5万亩。

  示范引领,提升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持续开展果品标准化示范园创建、“三品一标”以及国家非木质林产品认证工作。去年,沾化区、无棣县、沾化区下洼镇与中国经济林协会分别达成共建“冬枣产业示范区”、“红枣产业示范县”、“冬枣产业名镇”协议;无棣县海丰办大齐村被国家农业部授予第六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成为滨州市第三家获此殊荣的涉果村镇;阳信县5129亩鸭梨通过国家非木质林产品认证,获得向28个欧盟国家在内的43个国家出口“绿色通行证”;沾化区建成冬枣核心园、精品园、示范园和普通园353处,水肥一体示范园1万亩,可溯源物联网2000亩,枣园生草示范园12处,物理及生物防控示范区25处;沾化区下洼镇冬枣标准化生产程度达到90%以上。目前,全市拥有1处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2处省级经济林标准化示范园、51处市级果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三品”认证面积11.44万亩,地理标志产品认证69.88万亩,国家非木质林产品(沾化冬枣、阳信鸭梨)认证13249亩。

  打造品牌,努力推进果业供给侧改革。深入开展提质、赛果、宣传、打假等活动,组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主题日活动,设置“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共享绿色生态滨州”专题,邀请专家对全市150多名林果技术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沾化区、无棣县、惠民县等分别开展“林茂杯”冬枣赛园大赛、“大年陈杯”赛桃会、苹果大赛等活动。近年来,滨州市特色果品的知名度稳步提升,沾化冬枣成为“中国驰名商标”;阳信鸭梨成为“中国著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入围“全国互联网地标产品果品50强”,品牌价值高达26.6亿元;无棣金丝小枣入选山东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鹤福源冬枣”、“玉祥冬枣”、“大齐黄金杏”、“八里绿洲葡萄”等一大批果品品牌。(文选自“齐鲁网”)

  【食安辟谣】

  9、流言揭秘:低钠盐是“送命盐”吗?

  文章概述:近日,一则“低钠盐是送命盐”的消息,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这则消息在微博、微信群和朋友圈中,都被大量转发,其主要内容是:“急诊的高钾血症越来越多,追问病史,许多人都食用低钠盐,低钠盐就是高钾盐,是送命盐。”

  根据这则消息,长期食用低钠盐会导致高钾血症,这个说法靠谱吗?

  低钠盐售价更高

  目前,超市里的在售食盐主要分两种,一种是普通加碘食盐,氯化钠含量达99%以上,另一种是低钠盐,钠的含量为85%,同样是2元钱的售价,普通盐一袋是500克,而低钠盐一袋仅有200克,相比之下贵了一倍多。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低钠盐贵,但买的人却更多一些。

  一些高血压患者表示,以前医生都建议他们食用低钠盐,说有助于降低血压,可现在网上“低钠盐是送命盐”的说法,让他们感到很疑惑。

  专家:对普通人来说低钠盐更健康

  那么,低钠盐真的是网上传言的“送命盐”吗?记者咨询医生了解到,低钠盐中氯化钠的含量,比普通加碘盐低15%到30%,在降低钠含量的同时,提高了钾的含量。因此,低钠盐又叫做低钠高钾盐,在保证口味的同时,又有助于人体钠钾平衡,降低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对正常人群来说,是一种更健康的盐。

  某些疾病的患者不宜吃低钠盐

  大连市中心医院营养科主任王兴国介绍,只有患有某些疾病的人,才不适合吃低钠盐。一些肾病的患者由于本身血液中钾就排不出去,会有比较严重的高血钾,从而影响心脏的跳动,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一些接受药物治疗的心衰患者,还有部分一型糖尿病比较严重的患者,以及烧伤等比较严重的情况,才会出现高血钾。

  王兴国说,网传的消息中,“高血钾患者不适用低钠盐”的说法并没有错,但如果泛化为“所有人都不能吃低钠盐”,甚至将低钠盐称为“送命盐”,就有点荒唐了,属于明显的以偏概全。健康人的肾脏能够保证钾的正常代谢,只要是正常的摄入量,低钠盐里的钾含量,就不会导致高钾血症。(文选自新华网)

  10、农业部专家释疑:使用植物激素的草莓到底能不能吃?

  文章概述:草莓鲜嫩多汁,营养丰富,广受消费者喜爱。目前正值春季草莓上市的时候,一些“激素草莓”“膨大剂草莓”谣言又开始流传扩散,特别是“植物激素”引起“儿童性早熟”等说法更是引得人人自危。近日,新华网专访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主任王强,他就种植草莓需不需要使用植物激素、使用过植物激素的草莓到底能不能吃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度解答。

  植物激素有什么作用,草莓种植需要使用植物激素吗?

  王强说,植物激素能调控植物的开花结实、成熟衰老、休眠萌发等生长发育过程,有内源和外源两个来源渠道。植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自身会合成各种激素。同时,由于气候原因,有时植物自身合成的内源激素不足。为确保植物正常的生长发育,需要人工加入一些与植物内源激素相同或相类似的微量物质,以弥补内源激素的不足,这些称之为植物外源激素或植物生长调节剂。

  草莓中有调控自身生长的内源激素,大多数情况下,草莓生产是可以依靠草莓自身合成的内源激素来调控生长发育,并通过品种、栽培、施肥、防病治虫等措施达到高产优质的目标。但在持续低温或连续阴雨等草莓自身分泌的內源激素无法满足正常开花结果或保持良好外观品相的时候,需要使用植物外源激素,如用赤霉酸促进生长、用多效唑控制徒长、用S-诱抗素促进着色。

  使用了植物激素有安全影响吗?

  王强表示,合理使用植物激素对产品安全是没有影响。

  首先,施用植物激素是国际通行的农艺措施。植物激素作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一项技术措施,已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包括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地区,如乙烯利、赤霉酸、萘乙酸、吲哚丁酸、多效唑、矮壮素等使用在水果、蔬菜、马铃薯、大豆等作物上。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已登记允许使用的植物激素共55种;并制定19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113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4种豁免制定残留限量(因毒性低而不需制定限量)。

  第二,使用过植物激素的农产品对消费者来说是安全的。一是因为与其他农药相比,植物激素虽然纳入农药范畴管理,但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治病防虫除草的农药,其产品属于低微毒性。二是由于植物激素用量微小,如过量使用反而起反作用,农民也不可能大量使用,因此植物激素的残留很低。三是植物激素的膳食暴露风险很低,评估结果显示,21种植物激素的膳食暴露量基本都在安全参考剂量的1%以下;即,只有超过以上实际检出残留量的100倍以上,才有可能对消费者存在危害风险。

  第三,植物激素与动物激素是不能混淆的两个概念。激素作用于细胞时,细胞中必须存在一种特定的蛋白质与之进行结合,称为激素受体。人体中没有植物激素的受体,植物激素对我们人体不可能起到调控作用。因此,人们所担心的,摄入植物激素,会“性早熟”、“发胖”、“内分泌失调”,这样的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同样,动物激素也无法与植物细胞发生作用,不能用于果蔬生产。

  使用了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后,会引起草莓奇大、空心或者畸形吗?

  王强认为草莓果个大还是小、果肉空心还是实心、果皮厚还是薄、果型是否易畸形、有无香气,其实都是品种特性。近几年,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专项,开展了一系列实验研究结果表明:

  第一、膨大剂对水果的确有增大增重的作用,但这种作用是有限的。经在黄瓜、番茄、草莓、葡萄、杨梅等作物上试验,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瓜果上使用后平均增加单瓜果重不到30%,不可能达到奇大的效果。

  第二、草莓空心主要是品种特性,植物生长调节剂没办法改变这种品种特性。不同品种草莓的空心比例及空心程度差异显著,一些草莓品种如甜查理、达善卡、杜克拉等本身具有果实中间空心的特点。

  第三、导致草莓畸形主要是授粉、光照、温度等原因,与植物生物生长调节剂没有显著关系。瓜果在花芽分化时遇到低温时,容易产生畸形花,进而发育成畸开瓜果。有的瓜果品种在特定的生产、气候条件下,如水分不均衡供给、晴雨交替、高低温交替等可增加畸形瓜果比例是自然现象。2016年模拟试验结果表明:使用氯吡脲后,草莓果实的平均重量和畸形率并没有显著提高。(文选自新华网)

  深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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