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属地责任,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印发《2017年罗湖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深圳市罗湖区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2017年9月、10月,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副区长文忠出席会议,并对创建冲刺验收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大力推进“一区一特色”项目“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严把准入关,促使换发证餐饮企业100%实施“明厨亮灶”。目前,辖区包含全部213间学校、幼儿园食堂在内的6150家餐饮单位实现了后厨的“阳光化”。三是试点开展社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民生微实事项目。制定工作方案,对项目进行动员部署,截至目前共有7个社区点选该项目,其中6个完成实施。四是扎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宣教工作。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青少年儿童科普计划等工作,组织区教育、城管、食品药品监管等三部门及全区213间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深圳市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五是开展“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及餐饮巡查试点工作。组织辖区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召开罗湖区“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建设及餐饮巡查试点工作协调会、推进会,印发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指挥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
二、勇于创新,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一是启动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普计划。针对青少年儿童重点打造“五个一工程”(即:推出一个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普试点学校、设立全市首个校园食品安全主题科普U站、建立一支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普志愿者讲师团、研发一套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普课程、设计一套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科普手册),着重对在校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促进儿童食品安全意识和营养科学素养的提升,守护儿童食品安全。该项目也入选2017年度南都街坊口碑榜。二是鼓励企业自建快速检测室。为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罗湖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企业自建快速检测室项目,目前辖区已有35家食品经营单位完成项目建设。其中22家农贸市场、超市每天免费为市民提供快检服务;布吉海鲜批发市场在国内首创基地抽检推广建设,对部分重点品种和重要风险点实施源头把控,逐步形成了产地、运输、流通全封闭检测;罗芳水产批发市场成立深圳市海吉星农产品检测科技中心(F.Q.T)“罗芳分中心”,不仅是全市首家引进专业检测机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引入食品安全保险和大数据平台管理制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国贸天虹商场获得省级“放心肉菜超市”称号,并被推荐参选国家级“放心肉菜超市”。三是实行微小餐饮单位“申请人承诺制”。对符合“申请人承诺制”的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及以下的微小餐饮单位,不再进行现场验收,由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承诺符合相关要求。此举降低了微小餐饮单位的办证门槛,提高许可的时效,减少大量无证经营。2017年,共办理“申请人承诺制”微小餐饮许可证3765张。
三、严格监管,保持对食品安全高压打击态势
一是强化监督抽检,落实检测网构建。选取22家农贸市场(超市)纳入2017年市局农产品快检点,协助指导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4家。完成食品抽检3435批次,合格率为98.60%,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抽检1416批次、质量监测抽检3600批次、监督抽检2200批次,总体合格率96.91%,快筛快检66379批次,合格率99.76%,不合格产品处理率达到100%。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完成食品安全日常巡查任务8500家次。聚焦民生热点,组织开展了日本核辐射地区进口食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茶叶、回收废弃油脂等2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58宗,罚没款366.4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7宗。三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提升工程执法行动,全年共开展“星期三查餐厅”执法行动40余次,检查餐厅200多家次,目前,辖区共建成A级餐饮服务单位145家。
四、加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和谐氛围
一是以媒体报道、主题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网络传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出创建微信公众号,共推送文章82篇;在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主流媒体,刊发食品专版报道47期;全年在深圳都市频道路路通栏目录制“罗湖创建进行时”节目4期、深圳新闻网直播“星期三查餐厅”专项执法行动等多项宣传活动。二是拍摄并播放公益宣传片。与深圳广电集团合作拍摄“美味罗湖·安全入厨”宣传片,在深圳都市频道、公共频道等媒体播放,营造协同共治的食品安全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五进”及新媒体线上宣传。委托第三方机构,选择有代表性的重点区域,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超市、进餐厅”的“五进”宣传活动,以互动的形式吸引市民积极参与,配合新媒体线上宣传,提升辖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及满意度。
五、协调联动,促进成员单位各司其职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依托区食药安办平台,统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辖区各街道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同时,完成辖区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管执法、宣传培训、举报受理、事故处置等各项任务。罗湖公安分局成立食药犯罪侦察专业队,全力开展食药犯罪侦察工作,共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5宗,逮捕107人,完成率146.58%。区委宣传部利用报纸、电视台、罗湖社区家园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主题宣传,共发布相关报道71条。区城管局以严厉整治违法食品摊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打击私屠滥宰、查处违法餐厨垃圾清运等为重点,共清理食品类乱摆卖2.8万宗、烧烤档1367宗,查获非法经营禽只1668只。区教育局积极促进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改、扩、重建工作,推动校园食堂改造升级,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宣传教育,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区经促局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到梧桐山村等地的零星蔬菜种植场地进行检查,宣传生产安全。区卫计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每季编写罗湖区食品卫生快报并报送有关部门。区应急办完成全部37项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及发布工作。罗湖法院全年共审理涉及危害食品安全方面的刑事案件29宗。驻区检验检疫局加强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严保质量安全。各街道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增强辖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其中黄贝、南湖街道在配合做好迎接省考核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中,积极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