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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经验(二)

信息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5-04 15:56

  一、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区重大民生工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率先提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区主要领导挂帅创建工作,统筹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制定7大类38项落实措施,定期督查推进情况。区委书记姚任同志、副区长周学良同志等区领导多次主持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议,去年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59次,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切实保障民生、利惠民心。区委六届二次党代会强调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区人大组织了食品安全专题视察,区政协将组建食品安全义工队伍作为重点提案。区政府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印发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方案,与各街道签订创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形成-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责任体系,逐级部署、层层推进,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以来,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拨付工作经费1000万元,经费保障力度位列各区首位;开创性地配备10辆食品快检车,实现一街道一快检车;增配135名专职食品监管员,强化网格化实有事件处置力量。2017年,宝安区共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28060批次,抽检覆盖率达到9.3批次/千人,合格率达98.3%,提高0.1个百分点;完成快速检测64.5万批次,同比增长54.3%

  二、以“四个率先”为引领,全面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在全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智慧监管。以智慧宝安“1+10+124+4833”网格化管理工程为依托,将食品无证生产经营、售卖活禽、非法屠宰生猪三项重点任务纳入网格员巡查职责,提高了发现和处置问题的效率,实现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网格化智慧监管方式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人防”为主向“人防+技防”转变,2017年共消除网格化巡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实有事件1.6万宗次,有力地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二是在全市率先实现“一街道一快检车”。为建立全面、快速、公开的检测体系,按照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要求,20176月宝安区投入500多万元,在全市率先实现了为每个街道配备一台快检车,构建起食品安全流动“检测网”。投入运营至20171231日,10辆快检车共完成了27335批次快检任务,快检合格率为98.76%,共筛查出340批次、1655公斤问题食品,已全部当场销毁,在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桌同时,对违法生产经营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宝安区还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食品抽样检验信息发布制度》,在农贸市场公示栏每天公示各档口食品抽检信息,在宝安日报每周公示各街道快检车抽检信息,在“宝安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号每月公示法定抽检情况和结果分析,让市民及时了解食品安全信息,起到了很大的宣传引导作用。

  三是在全市率先创建区级食品安全示范街。以成功创建海雅缤纷城、沙井京基百纳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为契机,宝安区自加压力,在全市独创开展区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完成了凤凰山食街的区级示范街创建,区委书记姚任同志为示范街揭牌,街区内树立电子显示屏,发布监管信息、消费提示,成为食品安全宣传和信息公开的有效阵地。随后,宝安区以点带面,继续推进,成功创建了中洲购物中心、新沙天虹等7条区级示范街,成为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标杆。

  四是在全市率先推动全区所有农贸市场建设快筛点。以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着力提升食用农产品检测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全力保障菜篮子安全。截至20171231日,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实现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点建设覆盖率100%,超额完成“食品放心工程2017年再推进建立60家快检点”的工作任务。同时,以福中福市场和宝民市场为样板,全面推开102家农贸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实现统一亮证亮照、统一索证索票,统一信息公示,统一快检点建设标准。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五个突出”,形成全覆盖、广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一是以畜禽产品等品种为重点,突出抓好源头治理。2017年以来,种植基地抽检蔬菜样品10981份,2号屠宰场抽检生猪尿样72947头份,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9.9%,全部指标均优于市政府白皮书规定要求。针对百姓消费量大的畜禽产品,加强重点防控。一是创新生猪猪肉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目前在2号屠宰场已经建成了4套激光灼刻检讫标识系统,全面覆盖了生猪、羊的屠宰生产线,并配套建立了动物屠宰检疫证章标识关联查询平台,实现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可监控、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保存、责任可追查、产品可召回”;初步实现市区两级动监系统对定点屠宰场进行视频监控管理,在区动监所和2号屠宰场建成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2号屠宰场的关键场所,并实现录像倒查功能。二是深入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不断健全规范家禽检疫标志管理。家禽集中屠宰场和代宰场屠宰的家禽,佩戴一次性脚环,实现“一禽一环、证物对应”。督促市场开展消杀1627次,查处市场立案2宗,门店立案19宗,罚没2.1万,没收活禽1061只,检出病死禽11.5万只,全部作无害化处理。

  二是以“1+N”制度为第一防线,突出抓好生产销售餐饮环节监管。去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制定实施《“1+N”监管制度若干规定》,将清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作为各项现场监管活动的基础。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制定高、中、低三个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标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名录清单》,以此为参考,确定监管频次,实施动态监管。在食品生产环节,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制定并执行比国家标准或地方食品安全标准更严格的企业标准,全区11家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实行HACCP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占全区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84.6%。在食品销售环节,全面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和进销存台账登记制度,重点确保婴幼儿奶粉、酒、食用油等食品实现100%可追溯。在餐饮环节,积极开展明厨亮灶看笑脸选餐厅周三食药安统一执法行动日工作。目前示范街区、大型餐饮单位、中央厨房明厨亮灶实施率和优良率均达到100%2017年新增A级餐饮单位29家,占全市19%

  三是以学校空间单位为重点,突出抓好区域监管。以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为重点,全面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强化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联合与辖区学校100%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工作,将食堂量化评级作为学校综合评定的重要因素,提升学校提级工作积极性。目前全区所有学校食堂优良率达100%,其中A级学校食堂达到70家,学校及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达100%。三是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宝安局联合区教育局、区城管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区城管局在全区中小学学校周边划定严管区,设立禁止摆卖警示标志,同时对周边商户和流动摊档进行摸排登记。

  四是以“统一执法行动日”为品牌,突出抓好专项执法。2017全区开展“周三统一执法日”行动共24次,依法查扣违法食品1072件,捣毁猪红和烧鸭地下加工“黑窝点”各一个。各部门开展节日期间、地沟油、日本核辐射区域食品、两超一非、私宰肉等43项专项行动。食品安全行政案件1800宗(其中在地沟油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假冒伪劣食用油脂案件7宗),罚没款1062.4万,占全市比例23.6%,排名第一;刑事案件70宗,刑拘136人,逮捕79人,排名第三;清理取缔生猪私宰点47个,拆除猪棚 279处,共清理食品类乱摆卖51543宗,烧烤档2292宗,罚没流动售卖家禽4300只;疏导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0824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案件313宗,罚没款180万。

  五是以食品安全共治共享为目标,突出抓好宣传引导和舆情应对。一是在广播电台、公交站台、商圈LED显示屏播放创建工作宣传口号,在所有农贸市场悬挂创建宣传横幅,在生产经营单位张贴海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让群众知晓创建工作;二是在宝安日报开设创建工作专栏,建立宝安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号,粉丝达到1.2万,每周发布统一执法行动日、网络订餐、进园行动等执法信息和辟谣科普信息,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三是在广电集团、特区报、宝安日报等媒体深入报道工作特色,让群众支持创建工作。其中宝安区一街道一快检车工作做法受到国家食药总局官网和中国医药报等媒体专题报道,食品安全网格化智慧监管工作受到中国医药报组织食品安全观察团进行专题采访报道;四是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每日收集食品安全舆情信息,处理涉及舆情事件10次,通过宝安日报、宝安食品安全微信公众号,发布辟谣信息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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