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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正式发布

信息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25 14:26

  2021年11月18日,《深圳市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正式发布,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该《操作规范》进行了系列创新:在分餐时要求企业除正常供餐一人一份外,鼓励学生餐分为大中小三档份量;同时首次制定了学生餐运送全过程管理要求和明确的学校管理职责,并首次提出了企业试餐和学校陪餐的不同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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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操作规范》要求,学生餐要求在60℃以上进行配送,熟制后2小时食品的中心温度要求保持在60℃以上,其食用时限为熟制后4小时。《操作规范》除了规范食品安全领域标准要求外,更从加工场所布局、建筑内部结构、加工设施设备、加工原料采购/验收/贮存、加工过程要求、分餐要求、菜单制定及学生订餐、学生餐配送要求、学生餐信息标注、学校职责等方面对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进行全面指导和规范。

  目前,龙岗区部分校外集中配送学生餐企业已实现了标准化,在全市多点复制实现集团化,个别企业已开始布局全国进入快速发展的模式。该标准发布实施后,龙岗局将推动龙岗辖区内的企业积极采用该标准,借助专家的力量帮助企业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促进学生餐校外集中配送产业的高质量规范化发展。待该标准实施一段时间后,项目组将评估试点实施效果并及时进行修订,以此为基础争取制定深圳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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