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风险,引导和督促食盐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2021年10月29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第五期食盐经营质量安全阳光执法行动来到光明区,对公明综合市场内食盐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由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陈宝红副处长、光明局文镜明副局长带队,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市稽查局、光明局工作人员参加。活动还邀请了光明区人大代表和食安志愿者参与监督,深圳新闻网全程直播报道。
活动伊始,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陈宝红副处长介绍了开展食盐阳光执法行动的意义,一是要食盐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确保食盐的质量安全;二是通过专家科普帮助消费者科学选择食盐。
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一家食盐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食盐的购货渠道、索票索证、碘含量、食盐标签、有效日期等情况进行检查,执法过程中还向消费者科普食盐选购的要点。现场检查发现索票索证不齐全,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批次的食盐进行原地封存,要求其7天内提供相关凭证,如仍无法提供,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除此之外,抽检人员现场对在售食盐进行执法抽检,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以及抽检结果。
执法行动结束后,市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张锦周还向大家科普亚硝酸盐相关知识。光明区人大代表郝学平表示,参加食盐阳光执法行动,让其对食品安全监管有着深刻的认识。执法人员通过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严格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让市民能够购买到“安全盐、放心盐”,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光明局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食盐经营者依法经营,继续深入开展食盐稽查执法,严厉打击食盐经营违法行为,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