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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实现“深圳90”改革目标,将建设项目消防审批的申报阶段提前,并将原本需要20个工作日完成的审批时限压缩至一半。
市消防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中,直接涉及消防审批的规定分别是第二十五条和第十九条。该负责人解释称,这两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只是列举法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的类型有所区别。其中法定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具体内容是指,公安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的具体范围。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不涉及改变消防行政审批的范围和管辖分工。而深圳消防监管部门落实此次改革的具体举措中,最主要的一项便是各类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就可以申报消防审批,而且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施工设计完成后,以及此后的设计变更只需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即可,无需重新申报消防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