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聚焦“深圳90”改革 > 改革概况
在改革过程中,我们提出了“深圳90”的改革目标,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总审批时间不超过90天。改革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理完成,房建类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市政线性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时间控制在33个工作日以内,至不动产登记完成,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