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案例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圳“互联网+政务服务” > 创新案例

深圳公安推出本市户籍业务委托代办及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网上办理服务新举措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11-09 14:4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深圳公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深圳公安民生警务平台积极打造网上户政窗口,不断创新,推行户政业务“网上办理、委托代办”服务新举措。经过前期相关准备工作,近日正式推出本市户籍业务委托代办及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网上办理服务。

  一、本市户籍业务委托代办服务。因特殊情况,申请人无法到场办理户籍业务的,申请人可通过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在“政务服务”中的“委托代办”栏填报信息,提交委托申请,由他人代办相关业务。

  以下五种情形不适用委托代办

  (1)成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

  (2)6至16周岁未成年人办理居民身份证,须和监护人同时到场办理(未成年申请人到场采集指纹,监护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

  (3)出生登记,新生儿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父母双方共同到场签名确认;

  (4)申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入户,该子女抚养权不属于被投靠方父(母)的,需父母双方共同到场确认同意办理子女迁户;

  (5)非婚生子女办理出生登记或市外迁入,需父(母)到场填写情况说明。

  二、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网上办理服务。年满16周岁且已领取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带有指纹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本市户籍居民,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在“政务服务”中的“居民身份证”栏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即可办理。申请时需填写《深圳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图像号,请提前准备。审核通过后,因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需缴纳工本费。公安机关以邮寄方式送证,请申请人凭短信取件码领取快递,签收时交付邮费。

  以下两种情形不适用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网上办理:

  (1)16周岁以下本市户籍居民;

  (2)未在本市领取过带指纹信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居民。

  深圳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将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为广大市民群众服务。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