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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广东省高院确定盐田区法院为全省“智慧法院”试点单位。盐田区法院积极落实试点任务,以科学规划为指导,以法官为主导,以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分步实施信息化建设,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智慧法院”建设之路。2018年5月,盐田区法院率先在民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范围内试行办案全程无纸化。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立案、审理、合议、裁判至结案、归档等办案各环节业务均实行网上办理,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同步网上流转,纸质卷宗材料不再流转,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试行无纸化办案六个多月以来,盐田区法院立案6530宗,无纸化流转案件6530宗,扫描材料共计478912页,借出纸质卷宗63宗,有6467宗案件完全是在线上无纸化运行,“智慧法院”建设的各项效果日渐显现。盐田区法院获评全国法院2018“互联网+政务”创新应用(APP)和2018·互联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
一、信息技术让法官办案更智能
在新型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法官可以更多地借助新型技术手段,用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来办理审判执行业务。如今,电子卷宗成为法官办案的主要载体,所有办案流程网上运行,办案人员在网上签收、浏览案卷;电子卷宗材料在办案系统内智能排序,法官按需查阅、个性编制,与办案人员共享阅卷笔录,案件信息传输于指尖完成。实现了法律法规、类案文书的智能推送,统一裁判标准,助力“类案类判”;通过E键送达系统一键完成邮寄送达,无需人工收件送邮;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案件办结后所有材料自动转化为电子档案、自动编码分册,无需任何增加二次操作,极大地提升了电子案卷归档的效率和准确率。试行全程无纸化办案以来(截止至11月19日),盐田区法院已完成电子归档2069宗,节约传统归档时间约13000工时。可以说,建立在无纸化基础上的智能化审判将成为法官的另一名“助理”,以“数字大脑”保障案件质量,减少失误。
二、信息技术让审判执行更高效
2017年,盐田区法院在法官人数减少的情况下,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721件,办结12206件,同比分别上升29.5%和38.9%;人均结案381件,同比增加近40%;结收案比102.5%,位居全市法院前列。这与大力进行“智慧法院”建设,释放司法生产力密不可分。通过办案系统对电子诉讼材料信息的自动、准确抓取,程序性文书可100%自动生成,复杂法律文书辅助撰写,节省文书撰写时间;依托于电子卷宗系统,开庭时审判席、当事人席皆可浏览证据材料,庭审快捷安全;可以异时异地合议,远程开庭,上级法院直接查阅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简单案件直接网上处理,打破时间空间对审判活动的限制;围绕最高法执行指挥系统的执行联动机制,网上进行指挥部署、财产查控、流程审批、划款支付、失信公示;查控前置,自动进行执行案件繁简甄别和分流,加快执行进度;推进跨行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助力攻坚执行难。试行无纸化办案以来,盐田区法院已通过电子卷宗系统等自动生成各类程序性文书9026份,通过E键送达平台完成送达8717次(单),提速效果显而易见。
三、信息技术让司法行为更规范
在无纸化的办案模式下,所有案件办理过程网上操作,各类诉讼材料实时上传到办案系统,法官对电子卷宗进行的浏览、批注,制作、修改、签发的文书,以及送达、上诉、归档等各个办案环节,在案件办结后均被“封存”,审判痕迹真实客观,办案过程公开透明;同时通过程序设置,办案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依次完成审判流程,否则无法进行结案操作,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通过档案智能管理技术和规范要求,诉讼中的纸质材料提交及保管主体更统一,责任更明晰,保管更安全。
四、信息技术让监督管理更透明
在审判活动全程留痕的基础上,逐步由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事后监控为实时监控、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推动审判管理监督从微观的个案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转变,实现了对审判流程智能记录跟踪、提示催办、预警冻结,提高了监督实效;同时根据审判权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在系统中设置监管范围,院庭长依规履行监督职责,强化院庭长对审判流程、审判态势的智能化监管以及监督管理行为全程留痕。另一方面,在案件信息资源进行有效存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也为深入分析、运用大数据服务司法决策提供了基础,司法决策更加科学、准确、快速。2018年上半年盐田区法院结收案比达88.6%,位列全市法院前茅,这与办案平台所具备的动态监管、数据研判、决策参考等功能密不可分。
五、信息技术让诉讼服务更便捷
建立了以诉讼平台为核心的数据网络,为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线上服务,减轻人民群众诉累。当事人可网上申请立案、网上接收程序性法律文书、远程视频庭审,审判流程主动告知、即时查询,形成线上线下多样化的诉讼服务格局,优化诉讼体验,提升诉讼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