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2〕14号)及《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规程》(深鹏教卫函〔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将新区民办中小学校符合2024年秋季学期长期从教津贴领取条件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
若对领取民办中小学校长期从教津贴教师的资格条件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联系方式: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5-88159369
邮箱:jiaoyuke@dpxq.gov.cn
邮寄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邮编:518119
附件:大鹏新区2024年秋季学期符合领取民办中小学校长期从教津贴教师公示名单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