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2〕14号)《深圳市大鹏新区促进民办教育优质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规程》(深鹏教卫函〔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新区民办学校(幼儿园)符合享受政府免费体检条件的教师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若对体检人员的资格条件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或签署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
联系方式:谢老师(民办中小学),肖老师(民办幼儿园),联系电话:0755-88159369,邮箱:jiaoyuke@dpxq.gov.cn。
邮寄地址: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1210,邮编:518119。
附件:2024年大鹏新区民办学校(幼儿园)符合享受政府免费体检条件教师公示名单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