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监管〔2023〕2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粤文旅人〔2022〕129号)和《关于印发〈盐田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盐田区进一步强化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学生到合法合规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学生的合法权益,经审核验收,截至2024年9月4日,盐田区新增2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