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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教育局审核,确定盐田区梅沙双语学校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受委托学校。
特此公示。
附件:委托协议
盐田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