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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公示(第一批)

信息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6-24 18:1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现将罗湖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予以公告,并就有关情况提醒如下:

        1.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 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3. 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4.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学科类培训机构落实政府指导价,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

        5.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6.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办学资质、收费标准、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培训服务合同、消防合格证明、教师资质(包括姓名、照片及教师资格证)等信息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希望广大家长和学生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附件:罗湖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第一批)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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