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我局牵头组织编写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将举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1年11月26日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043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0人。在深圳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或者关注本规划的公民、专家。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6日。
(二)报名人员将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zengyujing@hrss.sz.gov.cn或通过EMS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7046室,政策法规处收,联系电话:88123017。
请在邮件上标注“‘深圳人社’“十四五”规划听证会报名”字样。
(三)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附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1年10月27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