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RRR
留言日期:
2024-11-22
主题: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要经所有股东同意?
内容: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是否要经所有股东同意?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1-22
答复时间:
2024-11-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通过政府在线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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