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访谈跟进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访谈 > 在线访谈 > 访谈跟进

市前海管理局政企通活动后续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市前海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7-14 14: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网友“小飞侠”提问:我们是一家香港公司,现在想要在前海设立一家从事电子设备研发及销售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流程和材料?

  答:感谢您关注前海,选择在前海投资。香港投资者在前海设立公司,需符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的相关要求。具体流程方面,企业可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上面有对应的材料清单及模板,确定好相关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地址、人员等信息,按照清单准备材料,可通过邮寄快递送至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若材料齐全无误,收到材料当天即可发放营业执照;同时也可以在“前海港澳e站通”网点申请办理。这样实现了足不出港即可办理注册前海公司。如果暂时在前海没有实际地址的也选择将地址挂靠前海商务秘书公司。

  2.网友“冰冰”提问:我们是个香港的创业团队,想要了解下现在梦工场北区建设情况如何?如何申请入驻?

  答:感谢您对前海梦工场的关注。梦工场北区位于桂湾片区前海城市客厅核心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4.3万平方米,分两批次建设,第一批次8栋建筑,拥有产业办公面积4.2万平方米,目前已经竣工验收。梦工场北区的定位是促进科研成果市场化和产业化,重点承接港资金融科技、电子商务(含供应链管理、物流科技)、专业服务、咨询服务、信息科技领域的创新加速企业或机构。如果项目符合园区定位和相关条件的,可联系园区运营公司——前海服务集团,按流程提交项目书及入驻申请,通过路演等方式进行项目遴选。我们欢迎越来越多的港澳青年来前海创新创业。

  3.网友“燕子”提问:我们是一间物流公司,请问如何在前海综合保税区开展业务?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首先,对接区内仓库业主或具有仓库运营权的企业(约6家),商洽拟开展的业务模式、报关模式、仓库面积需求、租金或服务费等情况,确定仓库合作方,完成仓库租赁。其次,在仓库合作方的协助下,对接蛇口海关完成企业备案、海关账册设立(如需要自行报关)等海关业务。在此过程中建议企业在前海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独立法人公司作为运营主体。

  4.网友“玲玲姐”提问:请问如何查询前海最新的优惠政策?

  答:感谢这位市民朋友的提问,也感谢您关注我们前海。获取我们的政策有好几个渠道的:您可以在i深圳app的前海专区、前海管理局官网、前海管理局的微信公众号。在i深圳前海专区、前海的微信公众号都有“e企惠”的入口。“e企惠”包括了产业惠、人才惠、用房惠、提诉求等功能,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使用。国家、省、市、前海出台的产业扶持政策212项、人才扶持政策28项等都在这个系统上,只要输入企业名称及相关基本信息或者个人的相关信息,例如一个港籍自然人,那么系统就会自动您量身筛选、精准推送符合的政策,这上面的政策内容与官方来源同步更新,可以做到及时解读。

  5.网友“妮妮”提问:请问在前海开办企业有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呢?

  答:您好,感谢您选择前海创业开办企业,前海近期推出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产业集聚办公用房资金补贴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促进餐饮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他关于总部、科技服务业以及商贸物流业等产业扶持政策正在征求意见中,择期将会正式发布,敬请关注。

  6.网友“神奇超人”提问:请问疫情冲击下,企业面临经营困难,能否寻求前海政府部门予以支持,有哪些渠道可以寻找能帮助企业的人或机构呢?

  答:您好,针对疫情,前海管理局出台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疫情中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提供了减免租金、稳岗稳就业、支持科技抗疫、金融纾困、减税降成本等方面的支持。企业也可通过i深圳前海专区、“前海的微信公众号进入“e企惠”或者致电12345#1前海专栏咨询。

  7.网友“秦先生”提问:我们是注册在前海的科技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您好,非常感谢您关注到了我们前海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续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0号),前海合作区可以延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们也针对延续后的政策开展了一些宣讲活动,很高兴您注意到这个政策,确实对于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与旧政策相比,新政策出现了三大利好变化,范围更广、门槛更低、便利度更高,包括优惠门类由四类增至五类,细分条目增至30个,增加了“商务服务业”门类,优惠范围更广了;申请门槛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70%下调到60%;难以判断是否属于优惠目录时,企业无须再自证,便利度更高。享受这项政策需要符合这几个条件:

  (1)首先,政策明确了对设在前海合作区(注册地在前海合作区桂湾、前湾、妈湾片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另外,享受该政策还需符合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相关条目的要求。建议您重点关注科技相关条目;

  (3)另一个需关注的重点是要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如果您的经营活动符合我们多条优惠目录,主营业务收入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8.网友“Mr.Lee”提问:我刚在前海新设了一家供应链管理企业,要怎么申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这位市民朋友,非常感谢您投资前海,前海的营商环境是非常良好的,享受优惠政策也是非常便利的。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设在前海合作区(原15平方公里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您作为注册在前海的供应链管理企业,如果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那就可以享受该政策。

  (1)对于如何申报享受,我们采取的是自行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方式,这在全国是率先实施的,非常方便。您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的通告》(2021年第10号)进行准备,先根据经营情况及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通过计算并填报相应行次,自行申报享受优惠政策;

  (2)然后我们还会提供界定服务,在享受优惠以后,需要注意的是前海的主管税务机关每年会对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核查,对于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优惠目录》难以界定的,将提请前海管理局出具意见。前海管理局依据税局报送名单开展界定服务,属于难以界定的才需要开展后续界定,并提供相应材料,不在税局报送名单内的无需进行界定;

  (3)同时,您还能享受我们的政策宣讲服务,对于需进一步了解政策的企业,前海将组织多场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的宣讲活动,详细讲解享受政策的条件、流程等内容,如您感兴趣可以保持关注;

  (4)此外,还有一个好消息是,前海的主管税务机关也会提供与政策相关的支持服务,如果您难以判断是否属于优惠目录,可向前海税务局反馈诉求,前海税务局将提供“清单式”服务,对企业是否符合优惠进行界定,降低企业税收遵从风险。

  9.网友“深深深”提问:请问正在申报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经营支持类奖励》对于管理团队成员如何认定?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根据6月1日发布的《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2022年度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经营支持类、产业引进类奖励申报指南》,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任职证明满足以下5条其中之一即可: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定义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任职证明或工商备案证明文件;

  b.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管岗位相关人员,提供任职证明文件、公司章程;

  c.在工商登记注册中明确的主要人员(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等),提供工商备案证明文件;

  d.《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2012修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金融业相关规定中明确的高管,提供任职证明文件;

  e.在企业实际经营中,与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相同职权或以上职权的公司高层,如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副总经理等,提供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任命等文件。

  10.网友“宇轩”提问:请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是否每年都可以申请?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该暂行办法2020年9月15日生效,有效期至2023年9月14日,近期该暂行办法正在修订,适用范围与相关条款都将有所调整,修订后的有效期以正式出台的文件为准,修订前请以申报指南公告为准。

  11.网友“小金蛋”提问:请问金融机构入驻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

  答:感谢您对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的关注。为扩大前海合作区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加快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简称“金融城”),前海管理局已经出台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门对入驻前海深港国家金融城的金融机构给予了额外的优惠政策:

  持牌金融机构入驻金融城除可享受落户奖以及其他相关奖励外,还可享受特殊优惠政策。如:

  1.入驻扶持。扶持资金可用于向员工发放有关补贴。

  购买自用办公用房面积3000㎡以上或租赁自用办公面积3000㎡以上,租期不低于3年的,给予300万元扶持;     

  1000㎡,租期不低于3年的,给予200万元扶持;

  500㎡,租期不低于3年的,给予100万元扶持;

  300㎡,租期不低于3年的,给予50万元扶持。

  2.管理团队奖励。对于2021年1月1日后入驻金融城产业载体且利润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

  上年度营收20亿元以上的,给予管理团队300万元经营奖励;

  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的,给予管理团队200万元奖励;

  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管理团队100万元奖励;

  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奖励;

  此外,前海管理局今年正在对金融业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尤其是进一步加强对风投创投机构奖励、租房补贴、成长扶持等。

  12.网友“华星”提问:请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所支持的专业服务业机构具体指哪些?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办法所支持的专业服务业机构要满足两点基本要求:第一,行业范围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发改产业〔2013〕468号)中的会计服务、评估服务、咨询服务、工程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会展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八类。第二,主营业务为前述八类专业服务业,且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机构收入总额60%以上的要求。

  13.网友“久久为功”提问:请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支持范围涵盖哪些区域?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范围涵盖整个前海合作区,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确定的120.56平方公里的区域。

  14.网友“陆小姐”提问:我们是一家智库机构,请问上个月刚刚发布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扶持的对象,在准入门槛方面,包括2个条件,一是独立法人机构或经该智库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二是在前海合作区实际办公,且有不少于5名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常驻研究团队。在支持类型方面,包括3类,一是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或其分支机构;二是港澳知名社会智库、港澳高校或其在深合办高校举办的智库;三是其他对前海合作区建设粤港澳研究基地和文化软实力基地具有重大意义、符合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需求的智库。在研究领域方面,包括4个领域(需至少在以下一个领域具有突出研究能力),一是金融、会展商贸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新型国际贸易、现代海洋、数字与时尚等现代服务业研究;二是营商环境、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区域治理研究;三是深港合作、自贸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研究;四是党的建设研究。在功能与产出方面,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落实《前海方案》,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目标,积极开展咨政建言、政策创新、知识分享、人才延揽、对外交往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在与前海管理局签订的落户协议中细化。

  15.网友“关淑芬”提问:我们是一家智库机构,想了解目前在前海已有哪些智库机构,近日出台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关于支持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暂行办法》将对前海发展将会起到什么作用?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国际高端智库集聚区是前海推进深港合作的重大平台之一,目前已初具雏形,吸引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前海国际事务研究院、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落户,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研究中心、前海创新研究院等研究机构也在前海运营。该《办法》共有28条举措,从支持对象、落户支持、发展支持、申请与审核、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支持举措,鼓励智库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将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在公共外交和文化互鉴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前海影响力。

  16.网友“HK@智多星”提问:香港律师事务所或法律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非常感谢您的提问,这也正是我想要向香港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士重点介绍的。去年9月发布的《前海方案》明确提出,鼓励支持港澳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代表机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文件也明确提出,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打造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国际法律服务高地。

  为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促进高端法律服务业在前海合作区集聚发展,前海管理局于今年5月24日印发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对通过大湾区法律执业考试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给予执业扶持。对港澳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代表机构或开展合伙联营给与落户扶持,对律师事务所聘请港澳法律专业人才也给予相应聘用扶持,为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我们欢迎您到前海执业。

  17.网友“李先生”提问:请问前海此前发布的港澳涉税专业人士便利执业政策有什么突破点和实际意义?(根据专业服务业处提供内容改编)

  答:2021年1月,市税务局印发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相比过往实现一系列政策突破:跨境执业适用范围由原香港税务师扩展到香港税务师和澳门会计师,取消港澳涉税专业人士须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限制,改为执业登记;取消港澳涉税专业人士须在税务师事务所占比不高于35%的人数限制;取消港澳涉税专业人士须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不低于180天的时间限制;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视同内地税务师担任股东,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办法》预计将惠及港澳近2000名涉税专业人士。目前,已有7家联合税务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69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前海备案执业。

  18.网友“周先生”提问:听说请问“前海港澳青年招聘计划”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了,请问现在成效如何?下一步还会有其他工作安排嘛?

  答:非常感谢您的提问,这也正是我们想要向港澳青年重点推荐的前海特色项目。2021年1月,前海管理局启动“前海港澳青年招聘计划”,按月为港澳青年发布百个以上工作岗位,覆盖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专业服务等12大行业,提供人工智能、数据挖掘、软件开发、投资管理、项目运营、法务人资、绘画设计等36种职业种类,目前已累计促成212名港澳青年与腾讯、京东、顺丰、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微众银行等前海重点企业签订就业协议。

  我们还陆续推出了“前海港澳青年招聘计划”子品牌项目,如近期我们携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腾讯、安永等单位共同设计开发了“前海港澳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训练营”活动,在职业能力、工作技能、文化能力上为港澳青年赋能,增强港澳青年在内地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累计吸引1000名港澳学生报名,110名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港澳学生参加。除此之外,还包括为港澳青年提供人才住房,实现“即来即住、便利入住”住房保障、为港澳青年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计划以及为来到前海工作的港澳青年邀请港澳青年导师计划,提供职业能力指引等服务。

  我们非常欢迎港澳青年到前海创新创业、就业工作、实习实践。

  19.网友“林婷婷”提问:我们是一家香港创业团队,想要了解港澳青年来前海创业有哪些专门的产业空间嘛?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阶段的港澳创新创业团队,前海专门打造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圆梦体系,包括2014年已投入运营的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中区、开发建设中的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北区以及规划中的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南区。初步形成了支持香港青年在前海工作、生活、居留的阶梯式发展平台。

  大家最熟悉的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即梦工场中区位于前湾一路鲤鱼门街,孵化空间约3.1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5月31日,梦工场中区累计孵化创业团队共计591家,其中港澳台及国际团队368家,具有较强的创业氛围。

  20.网友“霍律师”提问请问香港法律专业人士在前海执业有何便利化措施?

  答:非常感谢您对前海法治建设的关注。法治是前海的鲜明特质,也是前海的金字招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前海深改方案的要求,前海积极提高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深化联营律师事务所机制改革、试点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鼓励支持港澳和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设立代表机构等举措,搭建吸引港澳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来前海执业的平台。目前,已有有7家联营律师事务所在前海落户。

  香港法律专业人士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在前海执业,日前,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我们欢迎通过大湾区法律执业考试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到前海律师事务所执业。

  此外,香港法律专业人士还可以通过受聘成为前海法院的港区调解员和港区陪审员,参与涉港案件的审理,以理事、仲裁院、调解员、代理人、专家证人五种身份参与前海国际仲裁。

  在这里我们向您及致力于到内地发展的港澳法律专业人士发出邀请,欢迎到前海执业。

  21.网友“大侠”提问:我是一家港资企业负责人,请问港资企业在选择适用香港法上有何特别之处。

  答: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您的问题是很多港资企业关心的问题。作为深港合作区,前海积极推动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尤其是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支持法律适用的规则衔接。

  我们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第57条在这方面做了突破。该条规定“民商事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这意味着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在订立民商事合同时,即使不具备“涉外因素”也可以选择香港法律作为合同适用的法律。这项措施全国只能在前海实施,被誉为在涉外法治建设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22.网友“热心市民陈先生”提问: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请问外资如何在前海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答:前海鼓励外资开展跨境股权投资活动,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即QFLP,经过联合会商工作机制审核后,即可将资金投向境内。2021年1月,前海金融局配合深圳市金融局对实施多年的QFLP试点政策进行了优化修订,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要求,扩大投资品种和范围。近期前海金融局将与深圳市金融局交接前海合作区内QFLP、QDIE、WFOE PFM试点工作,交接后前海金融局负责组织开展前海合作区内的QFLP试点工作。意向参与前海QFLP试点工作的外资机构可在。

  23.网友“积木”提问:请问前海作为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深港合作新平台,在推动建筑领域深港规则衔接方面会有什么计划安排?

  答:为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等文件要求,在试点香港建设模式和香港专业机构人士执业备案的基础上,前海充分发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作用,进一步探索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港澳规则衔接先行先试。从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环节出发,从招投标模式和标准合同文本、创新工程建设监管制度、推行EPC总承包制度、创新工程计量和计价制度、创新建设工程调解机制、前海城市规划设计管控制度等六方面作为“切口”探索与港澳规则衔接,探索建立一套更科学、完善、高效、高质量的前海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在前海试点后,通过省住建厅探索向大湾区城市复制推广,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建设新标准。

  24.网友“明镜”提问:请问前海针对建设工程审批方面有哪些新的政策或措施?

  答:感谢这位网友对建设工程领域审批改革的关注。前海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工程项目审批“减流程”“压时限”。

  一是发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针对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只需按广东政务服务公布材料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经形式审查后当场即可作出审批决定。

  二是以“并联办理”将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审批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

  三是制定了《前海合作区市政线性类基础设施工程审批管理办法》,针对市政线性类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仅需提供一次共性材料,填写一张申请表,勾选多个申报事项,向窗口申请一次;前海按审批程序、限时集中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多个证照。改变了原来单个事项、单独申报、单独审批、单独发证的串联模式,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减少了企业的工作量。

  后续前海还将积极探索推进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5.网友“重楼”提问:随着经济发展,人地矛盾日趋紧张,城市土地的立体化利用成为重要发展趋势,土地的立体化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垂直方向上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容易引发土地空间权属纠纷。前海是如何实现土地三维空间精细化管理的?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通过三维地籍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来推动土地的立体化管理,是前海在土地管理方面进行的重大探索和有效尝试,主要包括三方面工作:一是制订了三维产权体数据规范,该规范是国内首个立体化管理领域的地方标准,通过该地方标准,实现在既有设计成果中抽取数据,生成三维权属空间;二是构建三维空间还原程序。通过三维空间还原程序,建设单位可使用程序自动生成三维权属空间,率先实现自动化划定三维产权空间的技术应用。三是辅助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数据标准-空间生成-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三维土地管理体系。

  26.网友“星期天”提问:前海正在高速开发建设过程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如何推动营商环境改革?

  答: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在工程建设领域方面,前海通过全面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深度实施应用,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先行探索,进而改善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前海BIM标准体系,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法定化。目前我局牵头编制的《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已于5月25日正式发布。二是基于BIM的三维审批改革工作,以房建类项目审批为切入点,打造前海BIM三维数字化行政审批创新试点平台,提高行政审批智能化水平。三是同步建设三维可视化会商平台,集成接入前海全生命周期的BIM模型数据,实现城市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比选、云上会商、城市仿真、城市演进等功能。助力营商环境改革及城市规划和建设,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