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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政企通活动后续问题的回复

信息来源:教育局 信息提供日期:2008-06-25 15: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招考办对“政企通”有关问题的答复

  
  [网友6019]我是08年即将中考的考生,我想询问一下中考除了5门文化主科和体育外,音乐,美术等副科,影响中考升学吗?(2008年5月29 15:49:26)

  答:我市中考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5门文化课和体育共六门。按其合成的总分和志愿进行录取。至于音乐、美术有特长的考生可以参加特长生考核,增加录取机会。

  
  [网友5970]:什么是标准分啊!原始分又是什么!为什么说对偏科的人不太公平!历史与社会的分数是不是才60分(算权重)!!5科加起来也就是530分,为什么那里写标准总分最高900分?除历史和体育外,其他四科的权重不是1吗?

  反正挺多疑问。如果我的第一志愿写深圳中学,第二志愿写平岗中学。跟第一志愿平岗中学,第二志愿写深圳中学,有什么区别啊!(2008-05-29 15:40:14)

  答:原始分是考试后,直接从卷面上得到的分数。标准分是指通过原始分转化而得到的一种地位量数,它反映考生成绩在全体考生成绩中的位置。因此,无论试题难或易,无论整体原始分偏高或偏低,整体标准分都没有什么变化。

  今年中考成绩以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同时呈现。标准总分不是各科标准总分的加权平均值。是将各科标准分进行加权相加,得到一个加权总和值(简称加权值),然后再将这个加权值转换为标准分,所得值即为标准总分。

  例如,如果某考生今年中考各科标准分为语文570、数学600、英语590、科学580、历史与社会630、体育600,则按今年规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权重为1,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成绩以8%的权重计入中考标准总分),该考生六科加权值为:570+600+590+580+630×0.6+600×0.08=2766。最后再将这个加权值转换为六科标准总分。

  各类学校录取按批次、阶段顺序进行;同一批、同一阶段学校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考生第一志愿填写深圳中学,第二志愿填写平冈中学,首先将考生档案投给考生填报的第1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投给该批的第2个志愿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中,有某一个学校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任何高中学校不会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网友7019]:除了学桥牌的或排球的不用参加体育中考,学校优秀的学生在考试中可以加分吗?高中录取学生只按照分数录取吗?( 2008-05-29  15:37:07)

  答:按我市中招规定,对符合条件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有加分的规定。对优秀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高中录取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成绩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

  
  关于[网友0302]提出的“改变目前的办学结构,高中由市教育局管理,初中、小学由区教育局管理,避免生源大战,减少内耗?”

  答复:我市一直实行义务教育以区管理为主的体制,市、区两级政府都承担了举办高中的职责。新办的公办中学基本上都是初中和高中分别设置建校,但原有高中还没有完全实现初高中分离办学。为了改革和优化办学管理及体制,我局多次开展相关调研, 2005年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深圳市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咨询报告》。市领导最终研究决定,新建高中学校主要由市教育局管理,原有高中学校维持原有管理体制。

  目前,我市仍在就进一步优化基础教育体制进行深入研究,将慎重考虑网友0302的建议。

  
  对“政企通”关于民办中小学管理方面的答复意见

  民办教育在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对缓解我市学位不足的压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和扶持民办教育发展,一直是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实教育均衡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将民办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我市非常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在等级评估、教师培训、教研科研、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人事立户、招生政策等要做到一视同仁。

  二、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防范办学风险民办教育要健康发展,必须要有一个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才能互相促进,提高质量,得到社会的认可。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是对民办学校的最大扶持。

  (一)制定出台规范民办学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提高办学质量。

  从2005年以来,我市针对民办学校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扶持的政策,包括:《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指南》、《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办法》、《深圳市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合同范本》、《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规定》、《深圳市民办学校设置标准》。通过上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我市民办学校办学和管理基本步入正轨。

  (二)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大力推动在民办学校中建立审批机关、银行、学校三方共管账户,对办学资金进行监管,可以有效监控学校办学经费正常和合理使用,保证学校有足够的资金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通过此举,大大减少了可能引发办学风险的因素,有利于社会稳定,维护了民办教育的形象。

  三、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将民办学校纳入“双免”范围我市已决定对义务教育的“双免”政策,涵盖民办学校,只要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管是在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就读,均享受“双免”政策。

  另外,我市各区均设立了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我市民办教育发展。

  四、严格民办学校审批,原则不新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

  根据我市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和“1+5”人口政策中有关大力发展民办高中和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承担的精神,我市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的规模,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中小学不予审批。

  小区配套学校主要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因此,新建的小区配套学校不会转为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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