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实施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怎么计算?-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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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实施后,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怎么计算?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03-31 14:1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如下: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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