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答: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设立街道办事处标准(试行)》(粤民区〔2001〕121号)的通知,因我市属于特大城市,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要求是:常住总人口一般4.5万人以上;管辖范围一般宜在2.5平方公里以上;年财政总收入不低于250万元;已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且建成区面积占拟设街道办事处规划总面积的30%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道路铺设率不低于95%;有较好的排水系统;公共基础设置比较完善,学校、医院、市场、邮电通讯、交通、供电及社区服务设施比较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