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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公安法医部门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A、死于医疗救治机构,医师签字及医疗机构盖章有效。B、死于非医疗救治机构的,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机构及公安部门盖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