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由于社会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困难人员一般应向户籍所在地政府申请救助。为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根据《深圳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居民可以申请临时救助,这也是我市社会救助政策的一个突破。《办法》规定非深圳户籍居民申请临时救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遭受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救助资金后,基本生活仍暂时陷入困境的;2.刑释解教、社区矫正、戒毒而无法就业;3.因被抢劫、盗窃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4.遭遇其他突发性、紧迫性情况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