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以下人员的,可以领取生活扶助金:
(一)未成年人;
(二)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全日制教育学生;
(四)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五)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标准:生活扶助金按月发放,额度为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三十,每名符合规定的人员只能领取一份生活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