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取生活扶助金?-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低保服务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对象符合什么条件可以领取生活扶助金?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10-09 20:3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以下人员的,可以领取生活扶助金:

  (一)未成年人;

  (二)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全日制教育学生;

  (四)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五)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标准:生活扶助金按月发放,额度为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百分之三十,每名符合规定的人员只能领取一份生活扶助金。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