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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区民政部门应当作出停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决定?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4-01-30 15:4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全部成员户籍迁出本市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三次以上(含三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推荐的工作的;

  (三)参加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服务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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