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提升质量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经促局反映。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粤府办[2015]35号)和《2015年深圳市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和争创外贸竞争新优势工作方案》(深府办函[2015]83号),推动外贸发展转型升级,促进外贸稳增长,特制定该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提升外贸企业市场竞争力。
1.鼓励“三高”、“三自”企业扩大出口。鼓励外贸生产型企业扩大“三高”(高新技术、高附加值、高效益)和“三自”(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渠道、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出口,对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自主知识产权及自主品牌的外贸生产型企业给予无息借款、贴息贴保支持。(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2.引导企业改进技术,推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外贸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研发设计、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企业用好涉外商标注册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快转型升级。加大对技术升级改造的扶持力度,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享受技术升级的最高资助额150万元,不超过其投入总额(不包括上年度的资助额)的50%。(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3.积极搭建平台,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多渠道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帮助企业抢抓订单、打开市场。到2016年至少策划开展4至5场境外经贸洽谈会。制定年度境内外重点展会计划,组织辖区企业参加重点境内外展会,包括2015年昆明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2016年巴塞尔世界钟表珠宝博览会、上海-慕尼黑国际物流双年展、厦洽会等。对注册地在盐田的企业,在国内外展会申请参展给予50%的场租费补贴。(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4.增强风险意识,加大支持外贸企业出口信保补贴力度。鼓励外贸企业主动投保,规避风险。对于购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一年期以内)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50%的额度给予补贴,每年度每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积极探索银保合作新模式,鼓励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单拓宽融资渠道。(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5.开拓新兴市场,全额补贴出口信保政治险。
为帮助辖区中小型外贸企业合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规避政治风险,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抢抓订单,对全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至1亿美元的外贸企业,区政府将采取统一的投保政策,涉及保费由区政府全额支持。(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二、做强优势产业,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
6.大力推动黄金珠宝产业转型升级。依据《盐田区促进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鼓励贵金属加工企业向外贸企业转型,对研制和开发高端装备和工艺流程的企业,对于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及以上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创新成果显著的,按研发投入实际金额的8%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7.大力推动物流产业高端化发展。制定出台《盐田区促进港口物流业高端发展若干措施》,培育总部物流创新基地,构建保税物流商贸基地,建立供应链物流金融基地,发展跨境电商及信息服务基地,切实加大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鼓励传统仓储企业发展高端增值业务,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与货源地建立更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服务外贸进出口辐射能力。(区经促局、区财政局)
三、培育新兴业态,提高市场占有率。
8.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进出境报关、检验检疫、退税和统计等环节的监管模式及业务操作流程,积极争取将盐田综合保税区纳入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试点区域,支持企业建设保税展示暨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并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区经促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沙头角国检局、盐田国检局、区国税局)
9.充分发挥深圳精茂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等项目的优势及集聚效应。在精茂进口商品展示交易平台运作的基础上,发挥一期项目自营进口直销中心和跨境电商O2O保税店的优势,加快完善项目“前店后仓”保税展示模式和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体验+线上消费”模式。依托盐田综合保税区和中英街商贸圈,鼓励企业发展保税展示交易功能,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和周边物流基础设施,整合港口、园区、商业体和保税仓库资源,推动进口业务的发展,鼓励逐步形成进口商品的集聚效应。(区经促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沙头角国检局、盐田国检局)
10.积极探索新型贸易试点。迅速开展旅游购物商品出口工作,培育我区有小商品出口实绩的企业,采取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报关出口,以“报关单+清单”报关模式,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拓宽小商品出口渠道。(区经促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盐田国税局)
四、优化通关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1.协调推进盐田综合保税区早日封关验收。推进盐田综合保税区封关验收工作,探索构建有利于高端保税业态发展的通关模式,支持拓展综合保税区服务功能,创新保税监管模式,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健康稳定发展,扩大和提高保税贸易进出口规模和质量。(区经促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沙头角国检局、盐田国检局)
12.积极配合口岸查验服务税费改革。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支持辖区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改革创新口岸查验方式,协助推动沙头角口岸、盐田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改革,通过政府购买口岸查验配套服务方式,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优化出口退税服务,简化退(免)税申报程序,确保及时足额退税。(区经促局、区财政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沙头角国检局、盐田国检局)
13.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强化大通关协作机制,努力争取年底前在盐田港区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打破海关、国检、海事、边检等口岸监管部门之间的“壁垒”,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与各口岸管理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优化通关环境。(区经促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沙头角国检局、盐田国检局、沙头角边检站、盐田边检站)
五、强化服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4.加快盐田港国际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充分发挥一、二期平台通关一体化和报关信息查询等功能,加快推进盐田港国际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三期建设,积极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业务,加强平台与辖区冷链物流企业的合作,搭建微信商城,提高我区进口生鲜肉类、高端红酒、奶粉等产品的货值比重,利用平台信息化优势进一步扩大我区外贸进口总额。(区经促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
15.规范外贸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区级商务部门与地方海关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相互促进,密切监测我区产品以异地企业名义出口数据。建立健全外贸市场规范工作机制,强化市区协同联动,有效防止我区出口货源流失。(区经促局、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
16.继续加强服务企业力度。落实区领导挂点服务企业相关工作,建立直接联络、定期走访、限时办结等制度,围绕需求精准发力,加大对总部经济企业、重点外贸企业的服务力度,落实“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提高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效率,简化加贸企业日常下厂核验和生产能力审批手续。(区经促局)
本措施由区经促局负责解释。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