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2013-2020 年)》(深发改〔2013〕1535 号)及《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深发改〔2014〕1166 号),结合《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深盐发〔2012〕4 号)、《盐田区生物科技产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深盐府〔2011〕50 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区生物科技产业发展实际,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战略目标与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及我区关于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抓住深圳建设国际生物谷、发展湾区经济及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大机遇,以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进一步做强生物基因产业,做大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及生物环保产业,促进我区生物产业高端化发展。
(二)战略目标。建立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并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力争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取得一批基础性核心知识产权,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孵化高成长科技企业,打造骨干企业,培育龙头企业,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家,力争把我区建成为全市、全国乃至世界级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和基因产业核心区。
(三)发展重点。以华大基因中心成坑产业发展基地为核心,辐射盐田综合保税区、田心工业区、北山工业区、积美工业区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基因成果产业化进程,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推进产业基地及配套建设,构建产业支撑与服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生命信息、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等生命健康产业领域,加速人才集聚,优化空间布局,推动生物科技产业与物流、旅游等支柱产业融合发展,引领高端生物产业资源向盐田聚集。
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生物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资源和要素向企业汇聚,鼓励企业在生物基因、生物医药、生物农业和生物环保领域进行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攻关,并针对高端医疗器械、基因测序仪、重大新药等产品的核心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区产业发展资金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下同),对企业研发有关费用提供不超过200 万元的资助。
(五)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升级、提升创新能力。支持生物企业在通过引进高端仪器设备及配套,改造升级生产线,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质量和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供不超过100 万元的资助。
(六)鼓励开展生物类软科学及社会公益性项目研究。鼓励辖区优秀企业及科研团队针对生物领域前瞻性战略规划、体制改革等软科学研究,以及涉及资源环境、人口健康与保障等社会公益问题研究,提供不超过20 万元的资助。
(七)鼓励企业开展市场拓展活动。支持优秀生物企业立足盐田,实施“走出去”战略,参加国内外展会以及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每年提供不超过10 万元的参展补贴和不超过30 万元出口信用保险。
(八)加强各级重点实验室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通过无偿资助、无息借款等方式,积极推进我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现有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申报更高级别的认证,支持企业通过联合攻关、双向交流等多种形式,设立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技术中心类),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九)积极推进创新合作工程。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推动基因技术的创新与探索,支持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链,搭建深圳基因技术创新平台、产业规划与市场研究平台、对接资本市场平台、交易平台、产业孵化基地平台,实现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资本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加强联盟成员的深度合作。
三、发展总部经济及产业集聚区,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
(十)大力发展生物产业总部经济。大力实施“总部企业扎根工程”,优化生物科技总部企业发展环境,整合发展资源,改善发展条件,围绕总部企业定向配套公共服务资源。吸引国内外生产、服务以及销售等知名生物产业龙头企业,打造产、学、研、服务一体化的总部经济集群。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提供不超过300 万元的奖励和补助。
(十一)打造现代医药产业集聚区。支持海滨制药、安多福等生物科技企业做强做大。支持企业开展生产线GMP 认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复审,鼓励加大对人体抗生素类药物、消毒类药物等研发力度,支持针对我国畜牧业养殖药物残留问题,开展安全高效无残留新型兽药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大新药研制、重大疾病防治、疫苗与抗体产品研究开发等方面实现重点突破,支持引入上下游产业链的配套企业,打造现代医药产业集聚区。
(十二)加快推动生物科技产业载体资源建设。支持华大基因成坑产业发展基地、大百汇高科技工业研发基地等产业载体资源建设。加快推动城市更新,结合盐田街道及梅沙片区升级改造,鼓励企业、机构、业主等整合产业资源,将生物产业发展与新型城市化建设有机结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推进产业化进程,扩大产业发展规模
(十三)大力发展医学健康管理与服务产业。推动基因组科学研究的巨大成果广泛应用于医学和卫生领域,支持企业按照有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管理规定,加快临床资质申报,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大力发展生育健康服务、个体化医疗服务和疾病预测、预警、预防及治疗。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专业的体检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加快发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支持发展第三方的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
(十四)积极探索新型健康产业发展模式。探索引进专业健康管理机构,深入调研了解盐田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借助发展湾区经济、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等政策优势,借鉴先进国家及地区在旅游度假、高端体检、健康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照护康复、健身休闲和生命信息为特色,大力发展生育健康服务、个体化医疗服务和疾病预测、预警、预防及治疗,推动基因医学服务广泛应用于公立医院及高端医疗市场,积极探索打造金融、保险、养老地产、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多位一体的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体制。
(十五)加速实现生物环保产业化发展。鼓励开展与当今社会面临的垃圾、污水、废气等重大问题研究,以水污染治理、有机垃圾处理、农业生产过程中化学污染治理为重点,大力开发环保生物新技术、新工艺,尽快实现产业化。
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协助解决融资难题
(十六)积极支持生物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辖区龙头生物科技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支持企业在市上市办进行股改备案登记及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造,并根据企业上市进程,提供不超过220 万元的资助。
(十七)鼓励企业挂牌规范运营。鼓励生物类企业在新三板、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过引导公司规范运行,全面展示企业自身竞争优势和投资亮点,增强公司信用评级,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协助寻找资金合作方,发掘投融资机会。
(十八)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生物项目。采用区产业发展资金作为托管担保金的合作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联、高新投、中小企业中心集团等合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生物科技企业及项目提供较大担保额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支持银行机构利用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手段为生物企业提供贷款服务。
六、构建产业支撑与服务体系,优化产业发展软环境
(十九)构建技术及服务支撑体系。重点支持生物科技产业公共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等平台建设,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际生物科技创新论坛暨展览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的推动作用,为生物产业的发展构筑生物技术转化交易中心、生物产业转型升级平台。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生物科技研发力量,组建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联盟,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
(二十)加强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生物科技领域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力度,围绕加速生物科技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积极开展生物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及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专业化、开放式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立项资助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主体,根据区产业发展资金有关规定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二十一)深化基因产学研资联盟创新平台。培育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资本协同发展的创新模式,支持辖区优秀生物科技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强强联合,积极推动“跨学科、国际化、前沿、开放”的顶尖研究型特色学院建设,培养适应未来生物产业发展需要的国际一流人才。
七、加强人才培育引进,落实各项人才保障举措
(二十二)深化提升生物科技人才培育引进水平。支持特色科研院所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新型教学和研究模式,深化我区生物科技产业人才集聚特色优势,积极探索核心人才引进、团队整体植入、项目带动、科研技术合作、专家教授智库等多形式的引才方式,加大生物科技领域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具备前沿技术攻关能力的技术创新人才和具有全球视野、能够引领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经营管理人才。
(二十三)为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多方位保障。落实《盐田区集聚生物产业人才办法(试行)》、《盐田区成长型人才管理扶持办法(试行)》等人才政策文件,为生物产业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学术津贴、医疗补助、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全方位保障。具体为:根据人才的认定标准,提供最高4800 元的住房补贴(不超过3 年)及最高2000 元的医疗补助;根据学术交流活动的举办情况,提供最高1 万元的学术交流津贴(每年不超过2 次);根据赴高校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等学术活动情况,提供最高1 万元的短期研修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1 次);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本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免交书杂费、课本费,就读区属高中阶段学校,免交书本费、借读费;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解决其配偶就业,并已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提供每人5000 元的安置补贴。
八、落实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二十四)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生物科技产业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生物科技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生物科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与重要决策,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建立区政府与国内大型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提高我区生物科技产业的开放和合作程度。
(二十五)政策保障。根据我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鼓励支持类产业指导目录(2014-2016 年)要求,加强政策引导,统筹规划产业布局,优先满足生物科技及健康服务产业重点项目用地、厂房、办公用房需求,强化政府服务,生物科技企业享受政府“直通车”服务和“绿色通道”待遇。
(二十六)资金保障。加大区科技和企业发展资金对生物科技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无偿资助、无息借款等方式,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和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产业化项目和关键技术研发、公共条件平台建设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生物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技术升级改造、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资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