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深圳 > 投资鹏城 > 投资服务 > 优惠政策

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才政策

信息来源:光明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7-05-12 17:3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A、 凡在高新技术企业任职两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落户深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免收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凡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所需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出国留学人员的配偶可以同时办理调入手续。出国留学人员在深圳工作的,其子女入学均享受深圳市户籍人口待遇。

  B、 从事软件工作的软件系统分析员和系统工程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或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软件开发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深圳落户(不分随迁或工作调动),免交城市增容费。

  C、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引进的国内外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宅的,其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房款可以抵扣其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

  D、 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所需的国内外高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其家属落户深圳,不受进入深圳户口指标限制,并免征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

  E、 由市政府出资设立“深圳市科技贡献奖(市长奖)”,对在我市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活动中有突出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进行重奖。 

触碰右侧展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