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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质量标杆,促创新发展——解读光明新区扶持产业发展“三大”政策

信息来源:光明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7-05-12 17:3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关于《光明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1+18”系列文件》)及《光明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政策文件解读。

  一、关于《光明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解读

  《实施意见》包括6部分24条具体实施意见。

  第一部分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共6条,包括培育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深圳工业百强等大型企业,支持培育引进总部龙头企业、支持工业大项目建设和大企业并购重组、夯实核心制造基础、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上市等。

  第二部分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共5条,包括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完善创新成果承接转化机制、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企业提升工业设计水平等。

  第三部分是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共2条,包括推动企业质量品牌提升,积极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等。

  第四部分是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共3条,包括支持企业参与投资推广经贸交流活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跨境电商)、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等。

  第五部分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共4条,包括加快低端企业清理淘汰、打造产业转型示范基地、加大“工改工”改造力度、鼓励社区发展高端产业等。

  第六部分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共4条,包括营造良好商业、旅游环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强化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统筹协调,进一步优化企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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