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深圳市罗湖区抗疫助企惠民纾困“十条”措施》第二条第一款:对2022年以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封控区、管控区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所属街道社区审核后,按封管控时间分档给予每家门店最高2万元扶持。
二、条款说明
1.扶持对象:申报单位注册登记在罗湖区,且实际经营门店在罗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发布通告确认的封控区、管控区内(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包括临时管控区、参照管控区),在项目申报前已恢复正常经营且积极配合区政府防疫工作。
注:其中门店是指消费者获得商品或者服务的线下终端交易场所,包括沿街和裙楼门店。例如餐饮、便利店、五金店、美容美发、中介服务等门店。用于办公、展览的场所,及线上配送站点不在补贴范围内,在3月14-20日全市七天“慢生活”期间停业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2.扶持标准:
注:被多次封、管控的门店,可多次申请,第二次之后的申请按照封、管控累计时间核补扶持资金差额。
3.限制及除外情形:申报单位不受在罗湖纳入统计限制,扶持金额不受区级财政贡献限制。在区商务局进行信用核查前,在深圳信用网存在被列入国家黑名单、深圳市黑名单或有严重违法失信信息的不得获得扶持资金。多个门店共用一个营业执照的、一个门店拥有多个营业执照的,按照一家门店标准扶持;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须在划定为封、管控日期之前。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收款账户说明。注明:“以下账户用于接收罗湖区2022年度抗疫助企惠民纾困补贴资金”,然后列明: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司公章;(见附件1模板)
3.门店房产证/租赁合同/租赁凭证复印件,三选一,加盖公司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三选一,加盖公司公章。
注:收款账户原则上需提供对公账户,个体工商户若没有对公账户,则提供经营者本人的收款账户。若没有公章,则由经营者本人签名、按手印。
四、申领流程
1.机构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i深圳—区级服务—罗湖区”或“i罗湖”端口进行线上申报,上传电子版材料,并准备好纸质申请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2.材料审查:各街道社区工作站会同市监部门等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专业市场可由街道办事处协调市场管理方进行核查),确认申请单位是否有正常经营的门店且积极配合区政府防疫工作,核实申请单位的名单、收款账户等信息,各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时间汇总报至区商务局,纸质材料由各街道办事处留档。
3.信用核查、对外公示及拨款:区商务局进行信用核查,按程序提请审核,在罗湖政府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区商务局统一向区财政局申请将资金下拨至各街道办拨付。
五、其他说明
1.申报单位应保证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并承担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有虚假或侵权等行为,该项目申请无效;如事后发现存在以上行为,受理部门将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政策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项目,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