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四城两区”,打造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光明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产业第一、企业为大”的理念,持续聚焦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痛点、难点问题,在政策上做“加法”,陆续修订出台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构建形成了“1+4+N”政策体系。其中“1”指的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是明确政策目标、政策体系及资金安排原则;“4”指的是普惠性政策,包括招商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进;“N”指的是“N”个专项政策,瞄准的是重点发展产业、细分领域,将重点围绕智能产业、新材料产业、生命科学产业和特色服务业拟定专项扶持政策。
七个支持方向。
第一个方面是支持招商引资,为光明区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第二个方面是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第三个方面是支持创新引领发展,鼓励科技研发创新;第四个方面是支持重点新兴产业发展,包括智能产业、新材料产业、生命科学产业等;第五个方面是支持重点区域或领域发展,包括光明科学城、粤港澳深度合作等对光明区具有重要意义的事项;第六个方面是支持服务业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第七个方面是对光明区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事项。
政策三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这些政策更具针对性,主要聚焦企业发展的空间、人才、资金需求,就是不撒“胡椒面”、“聚焦痛点难点”、“精准施策”。第二个亮点是政策更具实效性,双向发力,实现“引进增量的同时优存存量”,一方面是引进优质企业、引进优秀人才,一方面是提升企业整体质量水平、做强做优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三个亮点是政策更具吸引力,从高管人才激励、商业配套支持、生产配套支持等,多维度激励“补短板”。
四类企业落户奖励。
对于头部企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或者营收50亿元以上或财力贡献3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
对于骨干企业(营收10亿元至50亿元或财力贡献6000万元至3亿元,或者境内主板上市企业),最高给予800万元奖励;
对于中坚企业(营收1亿元至10亿元或财力贡献1000万元至6000万元,或者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境外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50万元的奖励;
对于“四上”企业(包括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伯乐奖”。
另外我们对帮忙引荐项目的合作机构也给予奖励,合作机构每引进一家头部企业奖励200万元,每引进一家骨干企业奖励100万元,每引进一家中坚企业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家“四上”企业的奖励5万元。
四项政策支持。
一是用地用房支持。对新引进的头部企业、骨干企业,优先予以单独供地支持;对以用房方式落地的头部企业、骨干企业和中坚企业,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补贴面积可达2万平方米,可以补贴3年,3年租金补贴合计超过1000万元。
二是企业高管激励。对新引进头部企业、骨干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给予每人60万元临时安置资助,对获得临时安置资助的高层管理人员,连续三年每年按个人贡献的20%予以奖励,单个人年度最高100万元。同时,还给予企业高管保障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相关支持。
三是产业链项目落户奖励。对新引进重大项目和强链补链延链项目,一是按年度工业投资总额10%给予两年资助,最高资助1000万元。二是对三年内财力贡献首次超过1500万元的优质企业,按财力贡献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00万元。
四是优质商业项目落户奖励。对新建投资总额5亿元以上的前2家高品质酒店,给予4000万元开业经营支持。对新开设的品牌百货超市给予150万元开办资助。对在重点规划的汽车城里新开设的汽车品牌4S店,给予前五家每家500万元开办资助、第六至第十家每家400万元开办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