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走进深圳 > 投资鹏城 > 投资服务 > 投资指南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16年度第一批龙岗区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安排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反映。
附件:1、关于公示2016年度第一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的公告.
2、深圳市龙岗区2016年第一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表.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