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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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流程

信息来源:光明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7-04-20 11:3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企业入驻条件

  1、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申报留学人员创业园项目的应为留学回国人员,该留学人员在企业的注册登记中所占的股份(含技术入股)比例至少为30%;

  2、申报的项目必须是符合光明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类产业;

  3、项目来源清晰(拥有项目的合法产权)、手续完备、技术成熟,企业产品达到当前同类产品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或项目能够在近期形成规模经济,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

  4、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创业计划,企业或项目持有人具有与其创业计划相适应的基本资金;

  5、企业负责人熟悉本行业、产品,有较好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管理团队具有目标一致性、互补性和稳定性,企业具有一定比例的科技人员;

  6、申请人未在深圳市范围内以同一技术、同一项目注册成立其它公司,同一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只能在园内孵化一次。

  二、企业入驻申请指南

  1、企业(项目)入园程序:

  申请——项目初审——专家评审——项目核准——签订入园协议。

  2、申请入园的企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留学人员个人简历》

  3)《深圳市光明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表》

  4)《申请入园企业(项目)评估表》

  5)《项目创业计划书》

  6)《企业章程》或《股东协议书》

  7) 已注册的申请企业还需提供:《企业章程》、营业执照、工商信息查询单、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可以证明自身技术和身份的材料、验资报告复印件、与其他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复印件、环评报告、上一年度及截止至申请前的企业财务报表。

  3、新区经济服务局投资推广中心负责受理企业(项目)入园申请;

  4、若材料不齐或材料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导致审核不通过,需重新按照企业(项目)入园程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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