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以下采用简易程序办理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2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商务局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联系电话:88161170,邮政编码:51800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2024年第一批)
深圳市罗湖区商务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