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诉源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龙岗区人民法院又有重大创新。12月9日上午,龙岗区人民法院与南湾街道诉源治理框架协议签约暨龙岗区人民法院南湾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南湾街道举行。据悉,这是深圳市第一个人民法院驻街道工作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龙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庚祥,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洪参加签约和揭牌仪式。
据了解,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源头治理、诉调融合”的诉源治理南湾模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本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有效,诉讼案件逐年稳步下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仪式上,龙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涂超群、南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马海坤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署了《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框架协议》。协议表明,双方共建龙岗法院南湾工作站,开展诉源治理、诉调对接、民事案件审理、司法确认、法治宣传等工作。工作站法官由龙岗法院派驻,日常管理由龙岗法院布吉人民法庭负责;司法辅助人员由南湾街道派驻,办公场所由南湾街道提供。工作站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等单位的诉调对接和多元解纷协作,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应南湾街道及有关部门之邀,可以提前介入重大纠纷的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状态。
记者获悉,接下来龙岗法院将逐步在其他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街道推广设立工作站,从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主动融入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努力推动打造诉源治理“龙岗模式”,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